项目名称: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紫外消毒池及出水泵房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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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BJB200028-13ZG

1、招标条件: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净水站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60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30383.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和五桥连接线交叉口东北侧,规划园利路以南,现状南农河以西,距离现状珠江污水厂约1km。
2.1.2 工程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为12万m3/d,为全地下式污水厂,地下箱体平面总尺寸为410米×69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O生物反应池、双层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及加介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鼓风机房、加药间、紫外消毒池及出水泵房、储泥池及污泥深度脱水机房、除臭设施、放空泵房、引水泵房、次氯酸钠投加装置、尾水排放口、厂外管道等。(详见任务书)
2.1.3 合同估算价:12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5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4月27日
2.1.5 质量要求: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图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所有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采购及安装、施工及各类评审、审核、检测、监测、试验、试车、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全过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中任务书要求。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项目除外);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具体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领取地点:南京市浦东北路5号8栋一单元40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0/19。

5、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5.2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5.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5.3.2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项目除外);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 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给排水相关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查)。
(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4)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 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1月-2020年6月)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如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予以明确答复),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6 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6.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依据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验收时间,相关特征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依据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验收时间,相关特征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规模以设计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完整显示项目规模,则还需附该项目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以补充证明项目规模。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6.2 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000万元及以上且处理量不低于12万吨/日的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依据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验收时间,相关特征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000万元及以上且处理量不低于12万吨/日的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依据为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验收时间,相关特征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或建设总投资额)70000万元及以上且处理量不低于12万吨/日的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规模以设计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完整显示项目规模,则还需附该项目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以补充证明项目规模。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业绩认定标准: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7 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8 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9 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1 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5.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4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5 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16 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1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动态核查审查情况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18 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建造师投标。
5.1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5.20 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5.21 要求提供的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备注;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不得分。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不得分。

6、评标方法: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
6.1 工程总承包报价(满分89分)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审偏差: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9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3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1)设计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1)以上人员全部满足的得2分,人员不得重复得分,缺一个不得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2)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如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予以明确答复),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除外)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对资格审查材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部分进行评审。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得分70%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9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9名的,则所有并列第9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优先;如果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也相同时,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优先;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优先。
7)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不得分。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不得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9月16日17时45分到2020年9月23日17时45分为止

9、其他
9.1 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3 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 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京扬子江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8号 
联系人:龚主任
电 话:025-56675843

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东北路5号8栋一单元402
联系人:张云凯
电 话:025-83379433

25000-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片区净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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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320100MB0118949R/2020-12860
信息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财政预算 / 其他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生成日期:2020-02-25
生效日期:2020-02-25  
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关 键 词:生态环境;公示;预算;委员会;南京市江北新区;水务局;公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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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强化VOCs管控。开展13家工业企业VOCs治理,开展第五轮新材料科技园化工企业VOCs检漏修复。

二是强化扬尘管控。充分发挥扬尘办统筹机制,加大巡查督查和街道、平台网格化监管考核力度,开展多部门扬尘联合执法。

三是强化餐饮管控。持续推进餐饮环保整治,推动重点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

四是强化大气管控。抓好夏季、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重点加强三个点位长区域管控,督促大气重点企业实施应急减排,保障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环境质量。

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对长江江浦水源地开展常态化巡查,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开展应急演练。

二是加强入江断面监控。加大断面水质监测力度,组织应急管控。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完善土壤防治能力。完成73家纳入风险分级的企业土壤采样工作。

二是完善危废监管能力。推进新奥二期、福昌扩建危废处置项目尽快投产,提升危废经营单位智能化管理能力,推进产废单位减存量,完成一般固废网上申报工作

守住安全水务底线

一是做好汛期科学调度。根据新区防办工作部署,做好重点水务工程调度管理,及时提供水雨情发展趋势,在发生险情时组织水利专家会商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落实防汛消险工程。完成滁河治理近期完善工程江北新区段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准备,实施5处积淹水点整治工程。

三是加强水务安全生产。配合建设与交通局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组织辖区内供排水生产经营企业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严格资源水务管理

一是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制定2020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完成取水工程(设施)后续核查任务,实施滁河新区段和朱家山河健康评估工作。

二是深化水源地保护。落实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任务,实施常态化管养和巡检。

深化生态水务建设

一是健全城乡排水体系。完成大厂污水处理厂迁建和高新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督促桥北污水厂扩建项目正常投运,做好“一厂一策”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作;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处设施养护内容及考核标准;加强排水、补水、点源设施移交、养护工作,严格考核管理;持续推进排水许可办证,进一步提升排水许可办证率,加强排水许可证后监管。

二是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完成长芦街道郝家坝泵站等3个农村泵站建设,加强农村泵站运行管护,实施30万方河道疏浚工程,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推进长江保护修复。

配合新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长江生态保护工作,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落实各类督察整改。

持续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剩余42件信访交办件整改和销号工作,做好新一轮中央、省督察准备。

狠抓水环境整治。

发挥新区水升办统筹机制,推进水环境系统整治三期(大桥北路以南排口整治)项目、四期(中央商务区排口整治)项目以及大桥北路以北片区系统排口整治,重点实施5条劣V类水体整治工程,谋划研创园片区净水站,推进污水主通道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全面提升新区污水集中处理和收集能力达57万吨/天。开展管网错接混接排查整改,全面管控排水行为,针对七里河、石头河、朱家山河、引水河及其支流精准调度泵站和引水补水,建立数字化、智慧化水环境管理平台。

2020年江北新区直管区城乡建设计划

(三)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增强新区环境承载力

重点提升核心区和骨干路网周边的城市环境面貌,扎实推进水环境提升及雨污分流攻坚工作,开展防汛排涝工程建设,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领域的基础设施短板。

1、道路及片区环境整治。基本完成镇南河路等七条道路综合环境整治、江北大道三期(龙山南路-雍庄立交)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研创园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浦滨路道路改造及景观提升、广西埂大街(滨江大道至浦滨路段)景观提升、浦口公园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一期,开展丁解水库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厂街道一批道路环境整治工程。

2、水环境提升整治(含雨污分流)工程。续建水环境提升系统三期(大桥北以南)项目、江北新区滨江水环境提升利用系统工程四期(顶山片区水环境提升排口整治工程)、江北新区滨江水环境提升利用系统工程一期(滨江大道污水主通道工程)、桥北板块片区雨污分流及一批河道整治工程、江北新区断面达标应急工程(石头河);新建扩容镇北河(东方红河至丰子河段)阻水节点、大厂街道河道水体环境整治及一批引水补水工程。

3、河道岸线及水环境工程。续建江北新区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与环境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新建新化生态湿地公园工程、翡翠河(规划支路-定向河)工程、研创园水环境及文旅开发项目、河道打通工程;争取开展珍珠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防汛排涝工程。开展江北新区和平防汛一级站提升改造工程、易淹易涝点改造工程,保障新区汛期安全。

5、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扬子、南化等“三供一业”项目,提升宜居环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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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2020-02-25)

“......狠抓水环境整治。......谋划研创园片区净水站,......力争2020年底前全面提升新区污水集中处理和收集能力达57万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