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一二期、沥滘分公司一期鼓风机采购(招标编号:0692-206B0442045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一二期、沥滘分公司一期鼓风机采购 二、招标编号:0692-206B04420459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分别为: ⑴ 标段一:大坦沙分公司一二期鼓风机采购。需采购1台鼓风机及配套设备,并安装接入一二期原有供气管路系统中(替换一台原有7500m³/h鼓风机,需拆除原有鼓风机)。该内容包括提供离心鼓风机的全套设备、电动机、就地控制柜、仪表、阀门、管道、零部件和全部附件及附属设备。 ⑵ 标段二:沥滘分公司一期鼓风机采购。新增单级离心鼓风机1台,单机鼓风机流量(1.013bar,20℃,70%相对湿度条件下)Q=9577-21282m3/h;电压10KV;功率500KW;电机转速3000RPM。 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⑷ 投标人可以就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就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但必须对本项目以标段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标段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交货地点: ⑴ 标段一: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 ⑵ 标段二: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沥滘分公司。 3、交货期: ⑴ 标段一:180日历天,总工期250日历天内。 ⑵ 标段二:180日历天(全部交货并完成安装)。 4、最高控制价: ⑴ 标段一人民币310万元; ⑵ 标段二人民币388万元。 七、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语言为非中文,须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3、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10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离心鼓风机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①发票、②合同(如合同未能显示污水处理厂规模等数据的,还需另外提供用户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③用户证明(如有)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第4、5条规定情况的声明函)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0年12月9日14时30分)。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9日14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3、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15时3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02开标室(中心本部)。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7、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7.1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可免费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7.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登记前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登记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 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标段一人民币6万元,标段二人民币7.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⑵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②提供银行投标保函;③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⑶ 投标保证金选择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的,投标人只能通过(在交易中心)最新登记备案的基本户向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结算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递交保证金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⑷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⑸ 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出现不诚信行为将参照《广州市水投集团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水投业务〔2018〕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系人:杜小姐 电 话:020-38890467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邮件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 编:510045 联系人:李工、张工(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 话:020-66341857、020-66341984 电 邮:gdmeetc5@126.com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55) 联系人:杜小姐 电 话:020-38890467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