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天津市张贵庄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天津市张贵庄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国信腾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楼)或远程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TC-A-2045009
2、项目名称:天津市张贵庄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3、预算金额:300593.37万元
4、最高限价:300593.37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300,593.37 300,593.37 其他服务 张贵庄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包括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纳入PPP合作范围内的存量设施和新建的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存量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污泥处置规模为300吨/日。新建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污泥处置规模为300吨/日。污水处理出水水质均达到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测算合作期污水处理服务费总额约为129亿元。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运营期30年;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一期工程配套出水设施运营期与一期工程相同,二期工程配套出水设施运营期与二期工程相同。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⑴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⑵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⑶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⑷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⑸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仅允许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⑵ 投标人名称应与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名称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增减或变化。
⑶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项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采购方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8日到2021年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国信腾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楼)或远程购买。
3、方式:现场购买或远程购买。
⑴ 现场购买: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至上述地点购买。
⑵ 远程购买: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标书款电汇凭证扫描件,将上述报名资料发至邮箱:514546627@qq.com、593201964@qq.com,售后不退。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3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津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赤贯桥北侧赤海路)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标书款汇款账号信息: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请投标人在汇款时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
3、本项目为PPP项目,公告中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额为项目投资估算金额。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采购人: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城建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2-2846888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13720091537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