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和“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可提前3年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政策,目前广东21个地级市除汕尾外,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价格从0.2元/吨至0.7元/吨。这使得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有了较大的保障,也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创造了条件。珠海、佛山、东莞、江门等市,通过BOT和TOT方式,积极吸收国外和民营资本投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加快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
今年广东新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8个,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9.5万吨。其中,珠江流域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55个,日处理能力达473.8万吨,河源、茂名两市污水处理实现了零的突破。
虽然广东污水处理总量在全国居前列,但污水处理率还不高。污水处理厂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地发展不平衡、管网建设不配套等等。据悉,由于东西两翼地区污水处理率还较低,汕尾、揭阳、云浮等地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