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 网上展览会
时 间:
关键词:
 
用 户:
密 码:
 







福建省年内城市全面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

http://www.waterchina.cn 2004/11/17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4年年底,福建省将对尚未开征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费的设市城市,以及签订污水垃圾处理费投资运营合同的县,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其他县在2005年底开征。

 
  福建省目前开征污水垃圾处理费的县市还比较少,污水处理费用最高每立方米0.5元;垃圾处理费每月每户6元。现阶段,污水处理费可按照用水量每立方米不低于0.8元的标准征收,城市居民的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户每月9元的标准征收。设市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可在2004年内一步调整到位,其他县必须在2005年底前调整到位。同时,各设区市2004年还将制定出台相应的污水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 

  此外,福建省此次开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费,将采取一次性听证、一次性审批,分步实施的办法调整收费标准。未建污水垃圾处理厂的市县,从2004年10月开始,污水垃圾处理费实际征收额的20%集中省级财政专户,作为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厂的保证金。


评论】【 】【打印】【关闭窗口

 福建省“北水南调”正式启动(2005/3/21)
 福建重大水利科技项目实行招投标(2005/3/4)
 福建省对污水处理不达标加倍处罚(2005/2/28)
 福建水环境总体良好 五大因素是污染"祸首"(2005/2/28)
 福建:去年二次供水清洗率仅70%(2005/2/21)
 
Copyright © 2003 waterchina.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86-10-64631602 传真:+86-10-64617055
 E-mail:webmaster@waterchina.cn  MSN:waterchina.cn@hotmail.com
通用网址:水业中国 中文域名:水业中国.com
 沪ICP备05024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