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开发区经济发展迅速,单靠“末端治理”已挡不住排污量日益上升的势头。对此,该区本着“源头削减,总量控制”的原则,加强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发展循环经济。今年6月,制定出台了《建筑中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凡在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建筑,必须建设中水设施。处理后要达到国家的回用标准,可用于冲厕、或者绿化、洗车、冲洗地面。凡不按规定设计中水工程的,有关部门不审查设计图,不通 过环保工程竣工验收,不发放房产证。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加大了对工业项目水重复利用这一专题的审批力度,对全区电子、纺织、服装等行业的一些污水排放量大的企业下达了配套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强制要求。
中水回用的效益究竟有多大?开发区环保处处长徐青艳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一吨中水价格在1元钱左右,按城市用水分类收费标准进行比较,居民冲厕用中水每吨可节约0.97元,公共绿化用中水每吨可节约3.5元,工业企业用中水每吨可节约1.5元,洗车行业用中水每吨可节约4.5元。通过平衡计算,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全收全用除能满足本区域居民冲厕和绿地浇灌外,还有相当余量可自行安排或外售,收益相当可观。
据了解,2003年开发区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为670万吨,其中生活污水340万吨,占总排放量的51%,如果将这些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年获得中水300万吨左右,相当于新建了一个日供水1万吨的自来水厂。
通过出台相关规定,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烟台开发区有力促进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回用工作的开展。目前,烟台开发区已有30余家单位启动了污水再利用工程,全部投用年可节水240多万吨。不仅在全省率先通过了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国家示范区称号,而且吸引了800多个外资项目前来落户,其中世界500强企业26家,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