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雄指出,污水下水道建设的普及程度是社会生活品质的重要指标,目前台湾地区的污水下水道接管普及率仅约11.5%,污水处理率也近为25%,属于比较落后的水平。
陈光雄说,台湾地区的污水下水道的建设成果如果无法急起直追,生活环境将无法改善,从而影响台湾地区的投资环境和居民健康。
陈光雄表示,当局已经确定要建设的52个污水下水道系统的项目中,目前有33项已经发包,依据“污水下水道第三期建设计划”列出的范围,台湾地区有36处规模达1万吨以上的污水下水道系统将采用BOT方式进行建设,其中2004年已陆续在高雄市的楠梓地区和台北县的淡水地区各推出了一个项目,已经发包的另外34项将从2005年到2008年陆续开建,其中2005年有4项,2006年有6项,2007和2008年各有12项。
陈光雄指出,对于如此庞大的建设计划,台湾当局营建主管部门分别有五大执行策略。
计划分工方面,该部门已经成立了“促进民资参与污水下水道建设工作小组”。在建设分工方面,当局将会介入多一点。为提高投资吸引力,降低民资的投资风险,考虑由当局有关部门负责用户的接管建设及污染处置工作,而污水处理厂和管线工程的建设以及全系统的营运将由民资负责。至于付费机制方面,陈光雄指出,将会订出一套公平、合理的付费机制。而在经费筹措方面,目前初步规划36处系统的民资投资额为新台币1500多亿元(约值人民币350亿元),如以35年的特许经营期来计算,当局未来必须分年提供总共达新台币4000亿元(约值人民币934亿元)以上的金额补助,因此,收费机制必须尽速建立。
陈光雄强调,使用者和污染者付费机制应该要建立起来。他指出,台湾当局环保主管部门应和相关部门和民意进行沟通,推动开征污水处理费的机制。
陈光雄表示,台湾当局推动污水下水道系统建设的决心相当坚定,采用促进民资参与污水下水道的建设将可加速建设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