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我省南水北调基金方案成形,沿线水价将涨0.5—0.8元》的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记者从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方案尚在调研阶段。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颁发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国办发[2004]86号)后,我省由省南水北调办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就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方案进行研究。目前省物价局、水利厅正在进行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方案测算工作,省财政厅正在酝酿起草我省具体的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待初步意见形成后将报请省政府研究决策。目前尚未形成我省南水北调基金方案。《国务院办法》明确,“南水北调工程基金通过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增加的收入筹集,还可将现行水资源费部分收入等划入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而不是通过直接提高水价来筹集。水资源费和水价是两个不同概念的费种。
(扬子晚报 陈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