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是第十三个“世界水日”,第十八届“中国水周”也将拉开帷幕,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要“保障饮水安全”,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乌鲁木齐市水价偏低、收费困难,供水企业难以为继,急需通过水价逐步到位来增加企业收益,实现“安全供水、优质服务”。
乌鲁木齐晚报在《“城市供水面面观”系列报道》中已对水质安全、水源保护、管网设施等问题做了详实报道。总体来讲,乌鲁木齐市供水状况不容乐观。
乌鲁木齐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是全国的1/4,今春乌拉泊水库严重缺水。水资源紧缺使节约用水更显重要。但水价作为节约用水的经济杠杆,既未形成体系,又没有真正反映水的价值,致使水价在调节水的供求关系上基本没有发挥杠杆作用。水价偏低,用户感受不到水资源紧缺,用水量大于实际需求量,穷水富用、浪费水现象普遍存在,使水资源紧缺形势更加严峻。
自来水是特种行业,具有使用上的公用性、生产上的垄断性、销售上的地域性等特点,因此不能单纯追求利润,政府必须加以价格管制。但就水价而言,政府面临着两难选择。水价过低,不利于节水和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水价过高,又会使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企业也会提出生产中的用水成本问题。为此,加快水价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逐步实现自来水商品化,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城市供水是一项投资多、见效远、积淀成本大的事业,难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政府支持又十分有限。乌鲁木齐市水价偏低,商品化程度不够,相对垄断的特征又使自来水难以进入市场,阻碍了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瓶颈。随着“乌昌经济一体化”的推进,米东新区的建立和两个城市副中心(东山区、头屯河区)的确立,对城市供水的延伸、扩大及相关配套设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水价偏低、水费拖欠严重的情况下,建设所需巨额资金将使供水企业难以负担。
自来水是供水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并不是“自来”的,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电、气、暖一样是特殊的商品。水价低于成本,不符合价值规律;用水不交费,更是违背公平交换原则的霸王行为,是市场经济运行所不允许的。使用自来水必须足额交费。
结束语:众所周知,水同阳光、空气一样,是地球上一切生命赖以生存、人类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关怀下,乌鲁木齐市供水事业有望逐步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尤其是去年以来,推进供水企业改革、改善城市供水、理顺水价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相信随着“保护水源、节约用水”观念的深入人心、对水商品属性认识的形成和全社会用水交费意识的增强,乌鲁木齐市供水事业将逐步走出困境,开拓全新的发展局面。
(乌鲁木齐晚报 记者苏军亚 通讯员席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