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流域机构水政工作研讨会”于10月11日至14日在海南召开。会议将围绕“流域机构如何当好河流代言人”和“如何落实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进行研讨。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参加了会议,并就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当好河流代言人,处理好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关系等作了讲话。
周英指出,水是人类和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但如果人类不能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无节制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就会对流域生态造成很大的破坏,最终不可避免地会危害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统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已经成为关系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面对治水实践中出现的这个新问题,水利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探索。汪恕诚部长在去年9月珠江水利委员会干部大会上,强调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在去年年底水利厅局长会议的讲话中又强调要把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作为要突出抓好的四件大事之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谋划改革和发展的宏伟蓝图。流域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从生态保护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角度来确立工作方针、原则和规划,把工作的制高点放在维护河流的健康生命上。
周英指出,为了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避免由于河流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生态与环境的严重破坏,必须有一个部门站在全局立场上,代表流域公共利益,代表河流,代表生态与环境来讲话,通过在流域内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兴利除害,实现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目标。流域管理机构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河流代言人这一角色,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切实把主要职能转移到维护流域公共利益、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上来。要根据不同的河流不同的发育演变规律,面临的不同健康问题,因地制宜,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在发挥好河流功能的同时,切实保护好河流,让河流为人类造福。流域管理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这既是当好河流代言人的内在要求,也是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提供法律保障的客观需要。当好河流代言人,不仅仅指要履行“话语权”,更重要的是要履行“管理权”。2002年颁布的《水法》进一步强化了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确立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维护流域公共利益和保护河流关键性制度的落实。
周英说,流域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2002年《水法》确立的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在总结我国水资源管理经验基础上确立的,是符合我国国情和水情的。当前,贯彻落实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要在如何结合上进一步加强研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关系,完善制度,实现依法治水、团结治水。
周英最后强调指出,多年来,流域管理机构从事水政工作的同志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多成果。周英希望大家认真总结经验,理清思路,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把流域水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来源:中国水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