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10月20日讯)广州市自来水价将大幅提高,现在已成定局,昨天,又传来了生活污水处理费也有可能大幅提价至1元/吨的消息。
根据报道,这个生活污水提价的根据是,目前我省各地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低于成本费用,有鉴于此,广东省环保局正在加紧制订《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计划对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定最低标准指导价,原则上,珠三角地区在0.7元/吨以上。有人大代表认为,0.7元/吨的最低标准对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城市仍然偏低,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能否再次提高到1元/吨左右。
尽管,这个涨价的消息还只是处在探讨阶段,但从这种探讨的来头和背景来看,污水处理费提价至1元/吨的概率极大,或者至少可以说,广州污水处理费要涨价也是大局已定。如此说来,在不久的将来,广州水价突破3元/吨,也是铁定的了(按实施阶梯水价2.4元/每吨,再加上污水处理费1元/吨,广州市水价将高达3.4/吨),比目前正在实施的水价提高了一倍以上。调价幅度如此之大,恐怕是自来水价历史上未曾有过的。
在广州拟议实施阶梯水价时,笔者就曾多次发文予以讨论,笔者的主要观点是,在涉及面如此重大的民生问题上,一定要特别慎重。该不该涨?怎么涨?涨多少?一定要由独立部门进行充分的调查论证,充分听取民意,进行全面权衡,绝对不能将相关部门的一面之词,作为调价的最终依据。因为,我们必须承认,即使是政府部门也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手段,是很难阻止这种追逐部门利益的冲动的,结果,必定会对公共决策带来损害。另外,即使最后决定要涨,涨价的理由,必须特别过硬,经得起历史考验。
对于污水处理费涨价问题,笔者仍然抱持同样的观点。即不是一味反对涨价,而是反对不符合程序,不考虑民生,不尊重民意,仅仅以部门意见作为依据的涨价。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200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