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近一篇报道称捷克共和国希望欧共体分批进行超过2000人口的城市的供水厂的建设.
目前的截止日期是2010年底. 因为有约200个城市的水厂建设工期拖后, 捷克共和国希望能再得到5至10年的时间宽限. 该报纸补充说.
到目前为止我们得到的答复是欧共体不觉得(捷克共和国)有延期的理由.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Tomas Novotny说到.
最后的结果要道九月才知道. 如果市政没有按时建成水厂, 捷克共和国将会被罚款.
捷克共和国在欧共体休会前提出这项谈判. 斯洛伐克, 匈牙利和波澜都同意欧共体的2015年截止期.
环境保护部部长Libor Ambrozek说Jiri Paroubek总理以与欧共体就国家和市政可能缺少资金一事进行了会晤.
据最新估计今后五年内捷克共和国尚需612亿捷克元用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一个权威的国际专家小组已经开始对欧共体完成的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研究结果进行评价. 这一工作的目的是对项目合作的方式及结果进行评估, 分析不足之处, 指明将来欧共体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方向.
(水及废水处理文摘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