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利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在昨天上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指出,2006年将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进城务工农民的基本生活。同时,村庄整治、城市规划、物业管理、城市供水等一系列热点问题将在明年得到具体应对。
由于江苏城市水环境治理走在全国前列,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在大会上向全国建设部门领导介绍了江苏城市“治水”的经验。
1
【江苏篇】
城市“依水而筑,由水而荣”
江苏省省长梁保华参加了昨天的会议并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乡建设情况。“十五”期间,全省城市化水平提高了8.5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城市化率可达50%。当前,江苏已进入工业化转型期、城市化加速期、市场化完善期和经济国际化提升期,城乡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在昨天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介绍了江苏“治水”的经验。“城市依水而筑,以水定形,因水而兴,由水而荣。”周游说,水对江苏的城市尤为重要,江苏省境内共有湖泊近300个、河流2900多条,江苏也因水景之美享誉中外。近年来,江苏一直在提升水环境的生态功能、景观品质和文化品位。在苏州,望虞河“引江济太”开通清水走廊,为环城河科学补水,内河水质得到极大改善。在镇江、淮安等城市,古运河重放光彩,运河的历史遗存、文化价值使城市水文化得以发扬。而盐城城市河滨反映古代取水、晒盐、出盐的“盐文化景观带”,则延续了城市记忆。
如今的南京秦淮河,从武定门闸顺流而下,一路上再现了李白、杜牧、辛弃疾名篇佳作中的景色;长160米、展示600多年前南京民俗风情的《南都繁绘图》石刻,可与《清明上河图》媲美……整治工程实施两年多,外秦淮河水质从劣五类提升为四类,10多公里的河道碧波荡漾、垂柳依依。与秦淮河相似,南通的濠河整治后被称为“城市项链”;扬州则呈现出“夹岸垂柳桃花,小桥流水人家”的优美意境……
2
“蓝线”覆盖全省主要水域
这样美丽的水环境,首先源于划定的“蓝线”对其进行了有效保护。周游介绍,“十五”期间,江苏省依靠划定水环境规划(又称“蓝线”),科学解决城市“水忧”。去年该省制定了《江苏省城市排水规划编制纲要》和《江苏省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编制纲要》。南京《主城水环境治理规划》中,路网、防洪、治污、绿化、安居等被统筹布局。南通编制的濠河治理规划,体现了“截、治、引、活、迁、建、管”的结合。根据国家“三河三湖”治理目标,江苏省还编制了《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治理实施计划》、《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江苏省“南水北调”东线水污染防治规划》,为治水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江苏省沿江城镇水污染治理规划》编制完成,自此,沿江城镇污水治理方案,将从单个城市向流域化和区域协作化发展。
3
百亿打造污水处理体系
污水处理设施对城市水环境好坏至关重要。目前,江苏省县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已建成95座,苏南地区还有120多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预计今年底,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将达470亿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80%。建造这样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江苏省除了“十五”期间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外,还多渠道筹集资金:江苏首先制定了《江苏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全面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目前,江苏省绝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费在0.85至1.20元/立方米,每年为城市治水筹资15亿元。同时“十五”以来已争取国债20亿元,带动地方资金投入近100亿元。
此外,江苏省积极吸引各类资本投入。目前,江苏省已有40多个项目采用了BOT或TOT等合资模式,吸引约22亿元资金投入。通过环境增值,消化治理投入。无锡蠡湖5.7平方公里范围内通过环境整治,使周边地块迅速升值。“蠡湖新城1号地块”(45公顷)以16.7亿元出让后,就平衡了当年治水的16.5亿元投入。
周游透露,“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网配套,增强截污治污效果,促进城市水体生态环境优化,使城市河流真正成为流动的河、清澈的河、美丽的河。
4
廉租房供应范围将扩大
今后,江苏保障能力较强的市、县(市)可将城镇居民廉租住房供应对象逐渐扩大到总工会确认的特困职工和最低工资线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据悉,江苏省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认定标准(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由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现阶段,各市、县(市)廉租住房供应对象为民政部门认定的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应按年度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房改主管部门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的,要停发租赁住房补贴,或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停止租金减免。对将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空关6个月以上或不按合同缴纳租金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应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
5
【全国篇】
保护进城务工农民利益
昨天的会议上,建设部官员还介绍了2006年的工作重点和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2006年要组织好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实施技能鉴定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工提高就业能力。建立农民工劳动安全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作业条件,监督建设领域依法为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健全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制定和落实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民工居住场所的卫生与安全环境。
汪光焘表示,农民工进城务工取得劳务收入,是部分地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也是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资金渠道。2006年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标准、用地标准和经济评价规则,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结算及加强监管等方面的内容,纳入有关条款。
6
偿还拖欠民工工资334亿
建设部已督促各地政府和企业累计偿还2003年前拖欠农民工工资340亿元人民币。而据此前统计,到2005年2月4日,全国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是337亿元人民币。
汪光焘说,2005年全国有325个地级以上城市(区)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建立了按月按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制度。2006年建设部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农民工劳动安全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的作业条件,以及农民工居住场所的卫生与安全环境。
据悉,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占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的三分之一。由于建筑业的工地都是野外作业,流动性很大,相对而言作业和生活环境比较艰苦。
7
村庄整治要突出“特色”
2006年要扎实稳步推进村容村貌整治,积极开展村庄整治试点工作。
据汪光焘介绍,村庄整治要立足于村庄已有基础,以改善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优先整治村内供水、道路、排水、垃圾、废弃宅基地、公共活动场所、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等项目,逐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汪光焘说,要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与行动计划,积极争取政府的资金与实物支持,引导农民自主投工投劳。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村庄整治领导与实施组织。要探索整治工作的民主管理机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汪光焘表示,村庄整治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乡村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坚决防止大拆大建和形式主义。开发和推广适应现阶段村庄需求的实用技术和产品,降低整治成本,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8
城市规划要扩大公众参与
汪光焘26日说,编制城市规划要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汪光焘说,要改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充分发挥专家在规划论证、评审等工作中的技术把关作用,并在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汪光焘还说,要切实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实行城乡规划执法责任制,规范城乡规划执法行为,检查落实情况。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专家咨询、联席会议、公众参与等制度。省级行政区基本建立全面推行规划委员会制度和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完善城市规划动态监测系统,扩大城乡规划动态监测试点范围。完善城乡规划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和举报制度。
据汪光焘介绍,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明年要扩大城乡规划网上办公范围,公开规划信息,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其他城市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
9
规范发展住宅物业管理
2006年建设部将采取措施规范和发展物业管理。汪光焘说,要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坚持物业管理的市场化方向,鼓励公平竞争,建立健全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价格机制,引导和监督各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深化城市公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维修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据汪光焘介绍,2006年要建立健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规范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另外,还要启动实施物业管理师等执业资格制度。
10
“城中村”改造要尊重民意
2006年建设部将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各地制定和实施改造方案必须尊重原村民的意愿,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于已有建筑,要实行分类处理,既考虑原村民利益,又依法妥当地处理违章建筑。对开发强度还不高的“城中村”,要以整治方式为主,尽量控制房屋拆迁规模。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防止产生新的“城中村”。汪光焘表示,要坚持正确处理城市发展的总体利益和保护原村民利益关系,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改造和整治“城中村”。
11
落实城市供水应急预案
经历了年底松花江水污染危机后,汪光焘26日在部署明年城建工作时说,要继续加强城市建设综合防灾能力,全面落实城市供水、供气、地铁等事故应急预案。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说,目前中国城市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地铁、建设工程、供水、供气、地震应急预案等都已颁布实施。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建设部和当地政府紧急启动预案的应急响应程序,比较妥善地处理了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城市停水和用水安全问题。
汪光焘说,明年要继续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特别要加强城市供水、轨道交通、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管理工作。
因地制宜推进村庄整治
尽管中国农村在电力、通讯、通村公路建设等方面已取得突出成就,但村庄内部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状况仍然较差,有待改善。
汪光焘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村庄整治工作会议上说,做好村庄整治工作首先应该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与选择,广泛调动农民参与其中,群策群力,重点解决诸如巷道相连、人畜分开、排水畅通、村容整洁等农民关心的实际问题。村庄整治工作要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突出农村特色和地方特色。中国现有320.7万个自然村,9.92亿农村人口,覆盖东部、中部、西(北)部各地区,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生活习俗方面的差异较大。
据统计,中国近几年农村人均公用设施投资约在40元至60元之间,而同期城市人均同类投资已经约在600元至1300元之间,城乡之间的投资差距一直在13倍以上。
汪光焘说,村庄整治工作首先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的基础上推进,可针对各个村庄特点,分别采取新社区建设、空心村整理、城市村改造、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等不同形式进行整治。
汪国焘同时强调,村庄整治工作并不是要求村村都去搞,自由放任和强行推动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另悉,由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共同评选的第二批5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受牌大会12日在江西赣州举行。截至目前,全国已有80个镇(村)获得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命名。
保护规划成文保重头戏
在全国文物局长会议上,《国家文物事业“十一五”规划(草案)》正式征求意见。
在这份2万余字的草案中,“保护规划”一词出现了20次之多。尤其是在共计18项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中,就有大遗址保护工程、长城保护工程、大运河文物保护、明清帝王陵寝总体保护、平遥古城总体保护、东北地区渤海遗址保护、建立石窟寺与石刻、古民居村落保存现状的评估体系等7项明确要求编制“保护规划”,并依此进行各项具体保护。这意味着什么?就此问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这就是强调,在文化遗产保护中一定要树立保护规划先行的理念。”单霁翔说。他指出,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伴随大规模城乡建设和大量农业人口涌入城镇,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保护必将面临更加尖锐的挑战,保护工作也必将进一步呈现综合性、复杂性的特点。“文化遗产的保护已不能满足于严防死守的简单模式,而要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通过制定和实施保护规划有针对性地全面规划和实现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的有效保护。”
单霁翔从我国文化遗产的特点和整体保护两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方面,一些重要的文化遗产被人为地分割成单体遗址,使得对于它们的保护很难做到系统性和完整性。他举例,“由于缺乏专项保护规划的指导,一些考古现场只能做到就地回填或分散地建设保护设施等临时性措施,不利于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和展示”。另一方面,“文化遗产赖以存在发展的特定环境,也是构成遗产自身价值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他还说,从我国文化遗产的特点来看,许多大型文化遗产分布范围广(如长城、汉长安城),其保护和利用综合性很强,受到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必须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国家管理层面的相关法规条例。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和制定专项保护政策,并纳入当地城镇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计划,使保护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成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统筹协调,实现文化遗产价值的完整保护。
《江南时报》 (2005年12月27日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