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4月6日讯)按照浙江省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宁波市将全面推进“千里清水河道”整治工程,推动象山港、东钱湖、四明湖等重点区域水环境整治,做好甬江口、奉化江流域和近岸海域的整治,推动生态恢复工程,维护陆域和近岸海域水体功能。
宁波市将加大主要水源地保护力度,推进饮用水源地上游及周边村庄垃圾的集中处理,试点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到201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60%。
宁波市将巩固和深化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成果,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污染综合整治。到“十一五”末,全市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5%左右。
宁波市将规划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工程。中心城区新建大榭污水处理厂二期、镇海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扩建岩东污水处理厂、宁波化工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各县(市)至少新建一到两个污水处理厂。
(来源:摘自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04-06)(晓红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