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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部长胡四一在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图)

http://www.waterchina.cn 2006/10/11 水利部
总结经验 不断创新 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11日讯)

同志们:
    我们在绵阳召开的这次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交流会,是继2003年张掖会议以来,又一次专门研究和部署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总结和学习绵阳等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尤其是南方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验,必将进一步全面、深入地推动全国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下面,我代表水利部讲几点意见。

    一、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十五”时期是我国水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五年,也是节水型社会建设从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的五年。回顾起来,这一时期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进展主要是实现了三个跨越。  

    一是从实践探索到取得基本经验的跨越
    1998年以来,水利部在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了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探索,治水思路发生了深刻转变。在此基础上,“十五”时期确立了甘肃省张掖市、四川省绵阳市、辽宁省大连市等12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典型引路、经验推广,重点推动了河西走廊、东部沿海、南方水污染严重地区和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以张掖试点成功建设为代表,形成了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一系列基本经验,初步回答了什么是节水型社会,要不要、能不能建设节水型社会,以及如何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问题,为建设中国特色的节水型社会奠定了基础。

    二是从试点建设到水利中心工作的跨越
    “十五”初期,节水型社会建设尚处于试点建设摸索经验的阶段,还没有摆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中来。随着对水资源问题认识的加深和工作思路的转变,各级水利部门从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转变为愈加重视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成为水利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中心工作。
    把水资源管理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作为重点,积极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以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为龙头,各流域、各地区开展了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全国范围内初始水权的分配奠定基础。以各省区市为单元的用水定额编制工作取得了进展,目前全国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用水定额,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基本编制完成,部分高耗水工业行业取水定额已发布实施。全国有26个省区市批复了本辖区的水功能区划,陆续开展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确定限制排污总量的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对建设项目取用水实行严格的水资源论证。各试点地区都建立了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两套指标体系,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予以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进展,全国成立水务局和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统一管理职责的县级以上行政区达到1413个,占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总数的58%。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节水法规,促进了节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重视以经济手段促进节水,水价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迈出了大的步伐。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以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为目标的水价改革政策,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十五”期间改革了水价的定价模式、计收方式。十几个省的农业供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60个城市实行阶梯式水价,300多个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全国水利工程供水的平均价格达到了每立方米0.06元,比2000年提高了1.14倍。城市水价实现福利型向商品型的转变。据36个大中型城市的统计,居民平均生活用水价格达到每立方米2.09元,工业用水达到2.72元,经营服务用水3.53元,特种行业用水9.97元,比“十五”初期均有较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提高。从1989年到2005年,我国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例由25.0:43.0:32.0,调整为12.4:47.3:40.3,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下降了12.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上升了8.3个百分点,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相应地使水资源配置到更有效率的产业中,对提高整体用水效率与效益起到重要的作用。
    此外,这一时期节水工程和技术进步、节水教育宣传、促进用水户参与节水等工作都得到了重视。全国水利行业从上到下,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宣传等综合措施推进节水,节水型社会建设已成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是从行业推动到全社会建设的跨越
    五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节水型社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建立节水型社会。2002年的《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进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2005年3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要把节水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纵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发展历程,可以得出这样的论断:水利部党组提出水权、水市场的理论框架,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探索,属于行业发动和推动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以及《水法》规定,则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凝聚成了国家的意志和全社会的事业。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战略举措,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社会建设的局面正在形成。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十五”期间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总体上看,对于缓解我国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仍显乏力。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水资源问题严峻的态势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在逐步加剧,而节水型社会建设才刚刚开始,要遏制水资源问题不断恶化的趋势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能够清醒地认识解决我国水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断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要认清我国水资源的严峻形势
    水资源评价的最新成果表明,近年来,我国南方地区河川径流量和水资源总量有所增加,增幅接近5%,而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区最为显著,地表水资源量减少17%,水资源总量减少12%,其中海河区地表水资源量减少41%、水资源总量减少25%。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南方地区也出现了区域性甚至流域性缺水的现象。按照2004年人口计算,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185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我国一些流域如海河、黄河、淮河流域,人均占有量更低。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我国用水量与日俱增。改革开放以来,工业用水从1980年的457亿立方米,增加到2004年的1229亿立方米,增加了1.7倍。城镇生活用水从1980年的68亿立方米,提高到2004年的361亿立方米,增加了4倍多。2000年以来,尽管用水总量上升的势头有所遏制,但是生活、生产、生态争水,行政区争水,行业争水,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按目前的正常需要,在不超采地下水的情况下,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将近400亿立方米,相当于北京市年用水量的10倍多。“十五”期间,农田受旱面积年均达3.85亿亩,平均每年因旱减产粮食350亿公斤。全国农村有3.2亿人饮水不安全。全国有400余座城市供水不足,比较严重缺水的有110座。今年,我国重庆和四川地区出现大范围的持续干旱,许多城市供水告急,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的生活与生产。我国北方一些地区大量挤占生态和环境用水,靠牺牲生态和环境用水来维持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全国以城市和农村井灌区为中心形成的地下水超采区数量已从80年代初的56个发展到164个,超采区面积从8.7万平方公里扩展到18万平方公里。地面下沉、水质变硬、海水倒灌等生态问题日益突显。一些生态严重恶化的地区,河流断流、湖泊干涸、湿地萎缩、绿洲消失。
    另一方面,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凸显。农业用水效率方面,全国平均单方灌溉水粮食产量约为1公斤,而世界上先进水平的国家,如以色列平均单方灌溉水粮食产量达到2.5~3.0公斤。目前我国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35%,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45左右,而英国、德国等国家,节水灌溉面积比例都达到了80%以上。我国工业水重复利用和再生利用程度也较低,用水工艺比较落后,用水效率不高。2005年,我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67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约为60%左右。而发达国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一般在50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在80%~85%以上。美国200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到15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约为94.5%,日本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也仅为18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总体来看,我国现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仅相当于先进国家20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生活用水方面,我国公众节水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节水器具的使用率普遍偏低。此外,我国海水利用和再生水利用也处于较低的水平。据预测,到2030年左右我国人口将达到峰值,而水资源进一步开发的难度极大。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我国有可能在未来出现严重的水危机。
    国情和水情、现实和未来告诉我们,以往的节水力度已赶不上用水增长的幅度、水污染加剧的程度和水生态恶化的速度,传统的治水模式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如果不把节约水资源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措施,如果不转变用水方式,积极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努力创新节水机制,将直接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要找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各地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试点工作开展的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制度不健全。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对生产关系的变革,重在制度建设。要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来规范水资源供需关系变化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关系的变化,形成以利益主导的节水机制,使节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要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用水权分配、转让和管理制度,科学的水价制度,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者付费制度,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用水计量与统计制度等等。目前,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制度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是机制不完善。许多地方提出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口号,但仍然单一依靠行政推动节水,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未得到发挥,水价等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经济手段缺失,使得水资源管理领域政府失效明显,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体没有节约保护的内在动力,公众未参与到水资源管理中来,水资源短缺、水污染等主要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是体制未理顺。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以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为保障。但目前水资源管理在地域上“城乡分割”、在职能上“部门分割”、在制度上“政出多门”的局面仍然存在,水务体制改革障碍重重。
    四是投资无保障。节水管理和工程基础设施薄弱,欠帐较多,缺乏长效投资保障机制。传统投资机制与新治水思路相背离,节水型社会建设得不到投入的保障,许多规划、试点等因缺乏经费而难以有效开展。此外,过度依赖政府投资,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不健全,也影响了节水型社会建设投资的落实。
    五是发展不平衡。总体上看,缺水地区比较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节水管理相对严格、用水效率相对较高;丰水地区往往感受不到水资源紧缺的压力,甚至怀疑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因而工作开展迟缓,力度较弱。这次选择在绵阳市召开经验交流会议,就是要促动广大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也要重视开展这项工作。

    三要抓住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机遇
    中央提出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作出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决定,为“十一五”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战略机遇。水资源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紧迫、最直接、最主要的资源约束之一,解决好水资源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点和难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成效将直接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实现,并能为之创造经验,提供借鉴。为此要抓住机遇,力争节水型社会建设走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前列。

    三、对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验的认识
    2003年张掖会议以后,我们加深了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节水型社会是指以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方式进行生产、以节约的方式进行消费为根本特征的社会。与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的做法不同,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其核心是水资源管理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节水型社会的制度建设要解决的是全社会的节水动力和节水机制问题。一个人做某件事情要有动力,一个社会做某件事情也要有动力。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靠社会成员内心的自觉,靠道德和良知的引导;一个是靠外界的约束和激励,靠压力和推力,并把这种约束、压力和推力转化为自觉的行为。搞节水型社会建设,固然要进行宣传教育,使得全社会都能了解我国的基本水情,了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从而增强节水的意识,自觉节水。但根本的还是要建立一整套制度,建立一种体制、机制,使得各行各业、社会成员受到普遍的约束,需要去节水;通过制度创新,使得全社会能够获得制度的收益,愿意去节水,使节水成为用水户自觉、自发的长效行为,而不是仅靠行政推动的权宜之计。
    由于不同地区水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节水型社会的实践途径和实现形式不一样,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动力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我们确立不同类型的试点,寻找不同的道路,不断总结和推广新的经验。国家科技城绵阳就是这样走进了我们的视野。
    绵阳是继张掖之后水利部确定的第二个试点。与张掖不同的是,绵阳相对不缺水,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保护水生态防止水污染的压力大,现实条件决定了它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上必须走出一条不同于张掖的道路。经过几年的试点建设,绵阳从定额管理、价格调控、数字调度、节水减污、人水和谐入手,初步建立起以定额管理和经济调节为核心,增效和减排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以发展高科技产业为龙头,人水和谐的现代区域经济体系和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与高效用水和安全用水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体系。实现了用水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水生态与水环境显著改善,用水安全得到保障的目标,经济社会进入了科学发展的轨道。我们在参观考察中看到了一个山川秀美、人水和谐的绵阳。我们也感受到绵阳市委、市政府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在节水型社会基本理论的指导下,已初步走出了这条有绵阳特色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之路。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和汪恕诚部长,对绵阳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衷心的祝贺。
    结合绵阳和其他南方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经验,我们对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有这样一些认识。

    (一)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也要建设节水型社会
    节水是减少污水排放的主要措施,无论水资源短缺的地区还是水资源丰富的地区,都需要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是因为:粗放的用水方式是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表现,节水型社会建设,可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降低发展成本。丰水地区的水资源丰富是相对的,就全国而言,水资源是宏观稀缺的,任何地方都没有浪费水资源的权力。绵阳对此有深刻的警醒,他们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对科学发展观的把握。作为西部经济成长最快的城市之一,绵阳要的是把水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优势,尽量避免走高消耗、大污染的老路。

    (二)以用水定额为基础的水权制度建设是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
明晰水权、建立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对水资源紧缺地区,受制于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的束缚,用水户和区域的用水指标主要受当地用水总量控制的约束。对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鉴于水资源可利用量的约束力不强,促进用水效率与效益的提高就要更多地依靠用水定额管理。用水定额是衡量各行业节水水平的重要依据,丰水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各行业用水定额,并按照用水定额来确定用水户的用水指标;对区域通过严格控制区域综合用水定额,确定区域用水指标。因此,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用水户和区域的用水指标主要通过用水定额来约束,并通过不断提高用水定额水平来提高全社会的用水效率与效益。绵阳的做法是:对生产单位,按照与其对应产品(服务)的用水定额以及生产量,核算用水户的用水指标;对居民生活用水,按照对应的生活定额考核用水户用水指标;对各区域,按照区域综合用水定额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明确各区域用水指标。这与张掖的做法是不同的,张掖主要是通过总量控制用水指标;绵阳则主要是通过定额控制用水指标。两者的目的都是促进高效用水。

    (三)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是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形成节水机制的关键
缺水地区受制于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的约束,完成初始水权分配后不可能再增加新的水权指标,新用水户或者已有用水户因扩大生产而需要的水权指标只能在水市场上获得,因此经济手段的应用主要体现在水市场方面;对于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还有相当的可利用水资源量可供分配,水市场很难培育。那么丰水地区又怎样应用经济手段呢?绵阳的经验主要是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绵阳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来,不少企业开始重视节水工作。四川九洲集团3年以来加大了节水硬件投入,同时将政府下达的用水定额指标分配到了每个班组,对每个班组实行节奖超罚,用水低于定额的奖励,超定额的罚款,极大地促进了职工节水的积极性。3年以来企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下降了64%,节约的水费超过了节水投资,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四)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必须坚持节水与防污相结合
    目前我国南方很多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已经出现了水质型缺水的问题,因此一定要把节水和防污结合起来,要统筹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绵阳市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学习,他们主要采取了两个措施:一是统筹考虑用水总量控制与排污总量控制。制定了主要河流的最低生态流量,划定了水功能区,明确了各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并严格控制主要排污口水质与水量。发布了《绵阳市主要行业排污定额》,通过综合考虑用水与排污的关系,将排污量控制指标作为确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重要参考,对排污大户采取更加严格的用水定额管理。一个企业同时具有用水和排污两套指标的制约,超用了指标就要实行经济惩罚,促进企业同时考虑节水和污水治理。二是将供水水利工程与生态水利工程结合起来。沟通了主要水系,实施了生态调水工程,形成了一个水资源调配网络,过去只为灌溉而建的灌溉工程通过改造,而今同时具有了防洪、排涝、供水和增加生态流量的功能,将供水工程同生态工程科学地结合起来,具有了综合功能。试点实施3年以来,通过节水与防污的结合,万元GDP用水量下降了25%,主要河流水质从Ⅴ类提高到了Ⅲ类,在满足用水需求的同时维护了良好的生态系统。

    (五)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对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尤为重要
    生活在丰水地区的人们往往由于感受不到缺水的压力,节水意识更加淡薄,因此提高公众意识对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尤为重要。绵阳市通过五个方面的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一是全民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建设节水示范点,创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等,通过实例予以引导;三是抓住水价改革的契机,通过举办水价听证会,在推进决策民主化进程的同时使公众充分认识到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四是通过用水户协会的形式,促进广大群众参与水管理,深刻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五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节水监督,公布了节水举报电话,开辟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监督举报网站。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市民的节水意识,赢得了全社会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支持。

    以上只是对以绵阳为代表的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的初步认识。今天的会议还将安排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绵阳、张家港、深圳、浦东新区以及大连、郑州、宁夏作经验介绍,希望大家积极交流和互相学习,得到更多的感悟和收获。

    四、进一步推进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
    “十一五”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我国节水型社会的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政策、宣传教育体系;水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水平取得较大进步;全社会自觉节水的机制初步形成,全民的节水意识明显增强,浪费水资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万元GDP用水量降低20%;全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5,全国农业灌溉用水基本实现零增长;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服务业用水效率接近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探索建立国家水权制度
   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我国水权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十一五”期间,要以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为主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初步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各流域管理机构要在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提出流域内各省(区、市)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对流域内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总量指标分解确定到下属各行政区域,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体系。各省(区、市)要加快用水定额编制,颁布各主要用水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各行政区域根据定额、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用水年度计划,实行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开展水权分配和水权转让试点工作,探索初始水权分配和水权有偿流转的实现形式,尝试建立相关监管制度,对水权的分配、登记、管理、转让等行为进行规范。

    二是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管理,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
    目前,“十一五”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已提出初步成果,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修改完善后将报国务院批复。今后,我部将以规划实施为龙头,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指导。“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建设100个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总结和推广一批有代表性的试点经验。原则上每个省(区、市)都建设一到两个全国试点,以带动各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开展。在试点规模方面,探索在更大区域上取得建设经验。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制度,着力在完善市场机制、改善宏观管理、健全政策法规、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推进体制机制建设,明确政府、市场、公众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职责,建立促进全社会自觉节水的体制机制。同时,加强能力和机构建设,大幅度提高水资源科学管理的水平和人员素质。

    “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已进入攻坚阶段,这一时期要特别注意调动发挥好两个积极性。

    第一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
    中央制定原则,地方负责落实。一要把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水资源节约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二要制定规划,抓好试点,分步推进。三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在节水型社会建设理论的指导下,努力创新、大胆实践,各有侧重、各具特色,不搞一刀切。四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法规体系,制定完善标准,对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实施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与整改要求;实行阶梯制水价制度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收费制度,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行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财税政策。五要加大投入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包括农业节水灌溉、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性工程等节水型社会建设硬件方面的资金投入,以及规划与前期工作、制度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软件方面的财政支持,鼓励国外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二要调动发挥好社会公众的主力军作用
    节水型社会建设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一要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我国水情的认识,深刻认识到我国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增强节水意识。二要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规划、政策制定,主动配合实施并努力倡导节水行动。三要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强化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每个人都应当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同时要对浪费水、污染水的不良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形成“浪费水可耻、节约水光荣”的社会风尚,建设与节水型社会相符合的节水文化。

    同志们,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工程,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只要我们勇于实践,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就一定能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谢谢大家!
(来源:水利部,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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