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阳泉市城市供水价格,经过省物价部门的研究,终于定音。由于目前阳泉尚有部分居民用户未完成“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工程改造,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了“阶梯式”水价与分类水价相结合的办法。
阳泉市城市自来水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五类。即居民生活用水: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改造,且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居民用户,各级水量及对应用水价格为:一级水量:8立方米/户·月及以下,2.00元/立方米;二级水量:8.01-11立方米/户·月,3.00元/立方米;三级水量:11.01立方米/户·月以上,4.00元/立方米。尚不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居民用户,其用水价格为2.1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价格仍按分类水价标准执行,即行政事业性用水2.80元/立方米,工业用水3.2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3.8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8.00元/立方米。
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0.5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0.7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1.00元/立方米。(记者闫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