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讯(记者 赵治国)省建设厅今天宣布,我省建立城市供水缺水月报告制度,各城市将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城市供水缺水情况上报至省建设厅。
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城市供水缺水情况月报告制度调度的主要内容是:城市供水情况,城市水源情况,目前水源能维持供水的时间,缺水造成的影响与损失;各市为解决缺水问题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包括节水措施、开源情况等,取得了什么效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打算等。
省建设厅表示,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积极应对目前我省旱情,进一步摸清城市缺水情况,掌握城市供水发展动态,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据悉,这一制度执行到县。最近一次的城市供水缺水情况由设区城市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建设厅城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