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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治污谁买单

http://www.waterchina.cn 2007/8/13 市场报

   在城市污水的治理上,令人担心较多的是城市环保投入的回报几率上。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和污水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增大,我国城镇污水治理厂的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特别是随着各级地方政府逐渐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建设污水治理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国有大量污水厂正在酝酿和建设之中,我国的环保事业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几乎同步进入快车道。但是,在污水厂的建设中,树立正确的理念至关重要。在与各地有关方面的交往中,我们发现在实际工作中仍不乏片面的、模糊的观念,仍存在着不少认识上的误区。



    第一个就是投资理念的问题。应该看到,仍有为数不少的地方领导是迫于国家政策的压力,被迫进行建设的。而真正认识到污水厂是城市基础设施的必要组成部分,积极主动、想方设法进行建设的还比较有限。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有待时日,但不论主动还是被动,大部分人都不同程度地陷入了一个误区:污水厂的建设和运行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只产生社会效益,不带来经济效益。其实,不论主动还是被动,既然是必须要花(或不得不花)的钱,就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对待。消极应付只能造成恶果,使本来有限的资金流于形式和浪费之中。

    虽然城市污水治理厂的建设不是以盈利为单纯目的,但在城市决策者的心目中,应该像对待一个生产盈利项目一样对待污水厂建设。达到相同的环境效益和政策要求,少花即是多挣。应该用这样的观点去认真地、科学地评价污水厂的规模、投资及运行费。要注意避免一次建成的规模过大、长期达不到设计负荷的问题,因为这会造成资金沉淀的浪费。污水厂的唯一功能是治理污水,达到保护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的目的。污水厂不是用来摆样子的,任何一个建成而不运行的污水厂,或仅维持低负荷运行都是对社会财富的浪费。

    对于资金来源及筹措,污水厂的建设要花钱,建成后的运行也要花钱。必须清楚这些钱的最终来源所在,即宏观经济学中所谓谁最后买单的问题。合理的答案应当是:谁污染,谁付钱,但目前其来源只能是当地财政收入,即税费。它不论是从现有税收中支出还是增加收费,其实都是等价的。国家计委和国家环保局去年已下发了关于污水治理收费的文件,将收费标准的政策制定下放给地方政府。从长远的目标来看,这将是污水治理厂建设及运行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来源。但许多地方政府对这一点认识不清,认为居民缺乏足够的承受能力,往往把各种贷款作为唯一的解决方式。

    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城市,污水收费的关键并不是人们缺乏承受能力,而是个观念问题。现在实行收费的城市其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一般为每吨0.4—0.5元,一般每户每月大约支付几元至十几元钱;即使将标准提至每吨1.5元,每户月支出也不过十几元至数十元。人们肯为有线电视、抽烟、物业管理等等支付费用,而不肯为每天自己产生的污水付费。每月为污水处理所缴的费用其实也不过全家人到餐馆用顿便餐的开销,可见问题的关键还是在观念上的转变。但要从根本上转变这个误区,仅仅靠一般性的政策宣传是远远不够的,应当从科学普及和社会责任的角度去宣传污染与自身生活的关系,让大家从心理上真正接受为治污而付费的道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外,政府收了费就应该让老百姓看到效果,看到哪怕是局部环境的改善。这样更可以加强这方面的观念。

    针对中国目前的现状,专家提议实行合理的过渡性政策。也就是说,虽然现在收费标准较低,尚不够支付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的污水处理工程也是刚刚起步,污水处理率还很低。全国一般城市的污水平均处理率仅在10%左右,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也不过60%。因此,在起步阶段采用“全面收费,局部处理”的方式进行过渡,这是我国污水处理产业发展的必然过程。由于收费标准是逐步到位的,污水治理厂的建设规模也是不断增大的,因而这两者在实际上是互相协调的,也符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随着经济发展,收费标准将逐步提高,收费体系逐步完善,同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排水设施的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最终将达到能够使污水处理厂进入自收自支运营的目标,使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使BTO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这类国际通行的建设方式在我国也得到普遍的推广,这将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化经营管理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对于合理使用贷款,清楚了谁最后买单的问题,将有助于合理地使用贷款。贷款(不论是国内贷款还是国外贷款)无非是花自己以后的钱,办今天的事。合理适度地使用贷款是发展经济、加快建设速度的有效手段。但是,若不能真正考虑好还贷问题、落实好还贷措施,不计成本和代价地使用贷款,将必然是亏本生意。特别是只顾眼前成绩,不管以后负担的贷款,以及没有正确投资观念、盲目扩大规模申请的贷款,都是非常有害的,都是对百姓血汗和国家财产的不负责。

    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厂建设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如果有了收费政策的保障就具有稳定的未来偿还能力。政府或企业可以通过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的资金困难。如果能给出可靠的保障政策,这方面具有很大潜力。社会资金参与比起附加各种条件的贷款,更能使政府以正确的投资观念从容地、科学合理地建好污水厂。另一方面,许多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把自身的污染转嫁给了社会,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因此,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也应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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