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9日,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在京召开,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湖北五省市的代表报告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方案(审定稿)”,待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会议还原则通过了“近期重点实施的三峡库区及上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达到了会议的预期目标。
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说,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推动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确保三峡库区水面不出现漂浮物聚集现象,长期保持水面清洁。同时,要加快三峡库区及上游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库区环境安全。
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江指出,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保护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环境是有关省市和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按照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切实抓好三峡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时,三峡治污又是一个特殊的项目,国家已安排了大量资金,并采取了相应措施。解决好三峡库区的环境问题,需要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
据悉,三峡库区蓄水前后,经过有关省市和部门的努力,三峡库区库底垃圾清理、三峡水库及其上游的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厂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等实现了预期的效果,保证了蓄水期间三峡水库的水质安全。重庆市、湖北省和三峡总公司出动大量人力、物力打捞漂浮物,保证了三峡工程通航、行洪和发电目标的顺利实现。
《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