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14日讯)近日,邢台市辖区4座污水处理厂通过邢台市环保局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营。4座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1.51亿元,设计处理能力6.8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6万吨/日,年可削减COD排放量5798吨。这4座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宁晋县污水处理厂、清河县污水处理厂、南宫市污水处理厂、市城区围寨河污水处理厂。按照邢台市政府要求,2010年底以前,全市所有县城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分期分批对19个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列出时间表,必须按期兑现,否则,有关县市区将被实行区域限批。
(来源:燕赵都市报,作者:记者张洁,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