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水利部和河南省政府批复同意了《河南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这标志着河南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正式实施。
该计划共包括工程及非工程措施69项,总投资达34.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占55%,到2010年全部完成。根据河南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实际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河南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新乡、鹤壁、安阳、濮阳、焦作、济源、许昌、商丘8市作为河南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区。
该行动计划将通过节约用水、雨洪利用、污水处理回用、地表地下水联合调度、城市水生态建设和修复以及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制定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水价格调整等综合措施。到2010年达到的目标是:一、城市中深层地下水超采区封停自备井1200眼;压缩中深层地下水开采量4.5亿立方米,水位回升5~10米;对城市河湖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城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二、到2010年底,黄河以北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回升5米,黄河以南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回升4米;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三、建立鹤壁淇河水资源保护区、新乡百泉、安阳小南海泉城保护区、新乡黄河故道湿地保护区。四、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后,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格局,消除地下水超采现象,使因地下水超采引发的生态与环境灾害得到有效治理。
《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