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1月04日讯)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广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在广东迎宾馆召开,就市建委提出的两个提价方案进行听证讨论。在全部28名正式听证代表中,实到出席26名,污水经营者、政府主管部门、消费者代表等各方人士围绕着提价方案展开激烈讨论,耗时超过3个半小时。
听证代表的意见大约可以分为3派:经营者及主管部门意见赞同提价,并按方案一执行;5名听证代表反对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提高污水处理费,认为应该暂缓执行;其余代表则表示同意进行调价,但调价的幅度不应一下子提高那么大。
两套提价方案供讨论
昨天上午9时,市民关注已久的广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在广东迎宾馆举行,共有26名正式代表和8名旁听代表,以及省物价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代表列席参加听证会。会议首先听取了市建委代表所作的本次污水处理费提价方案报告以及市物价局委托成本调查机构对全市污水处理企业所作的价格成本监审报告。昨天市建委提交听证会讨论的共有两套提价方案。
其中,方案一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7元/吨调整为1.22元/吨,平均升幅74.29%。该方案针对居民用水户和非居民用水户等几种不同性质的用水单位,执行不同的污水处理费收费,并对居民用水户按阶梯水价分类收费。其中,在居民生活类污水方面,家庭户月用水量在22吨以内(含22吨)、22~30吨部分(含30吨)、30吨以上部分,污水处理费将分别为1元/吨、1.1元/吨、1.2元/吨的标准计征。而方案二则不区分用水类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目前的0.7元/吨统一调整为1.3元/吨。
无人支持方案二“一刀切”提价
在随后的代表发言阶段,共有21位代表表示基本赞成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约占听证正式代表总数的80%左右。其中18位代表倾向于按方案一实行阶梯式收费;还有3人表示要对提交听证讨论的方案进行适当的修改。修改意见主要是:在应该拉大阶梯式收费的价差幅度、减低22吨阶梯计征污水处理费的单位收费标准;从方案一建议的最低“1元/吨”降低为0.8元/吨或0.9元/吨。
有5位代表则表示反对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对污水处理费提价。会上没有一位代表赞同方案二“一刀切”的提价方案。
物价局:研究代表意见改善提价方案
在听证会最后,市物价局副局长、本次听证会主持人吴林波在总结发言中表示,物价部门将会认真研究每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15天内形成一份报告上报给市政府。政府在价格决策过程中一定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慎重作出调价的决定。
赞成派:大部分家庭每月增加支出不超8元钱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除市建委代表作申请提价的说明外,包括两名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者代表在内的多名听证代表,也明确表示支持按方案一对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加价。
市发改委的听证代表陈蓉:广州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用该涨。目前广州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是0.7元/吨,与国内主要大城市收费标准相比偏低,甚至低于省里规定的珠三角地区0.8元/吨的最低收费标准。至于涨价的幅度,应该采用方案一,实行阶梯式收费,以鼓励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减少排污量。
污水处理经营企业代表、来自市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的张和旺:赞成方案一的提价,因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诉求。他认为,广州目前一个三口或四口之家,用水量基本都不会超过22吨/月。按照阶梯收费的标准,新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实施后,大部分家庭每月增加的支出都不超过8元。相对于广州市现有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完全是可以承受的。
目前我们一年收取的费用只有5亿多元,但各方面的建设维护等成本支出则超过20亿元。而且我们厂的很多处理设备都已经运行了20年,需要更换和折旧。污水治理不是公益事业,至少不是可以无偿使用的公益事业,谁污染,就由谁来买单,这是全世界的惯例。污水治理应该是一项千秋万代的事业,而不是简单为了钱。
市水务局的曾少梅代表:赞同按方案一提价,因为污水处理费提价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
改良派:污水处理费调价升幅不宜过大
广州思源学校的消费者代表邓放国:同意适当调价。污水治理人人有责,全民治污才能提高水环境,利用价格杠杆,保证污水处理高效运行,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应该适当缩小改革方案中的污水处理费调价的升幅,建议不超过50%。同时,建议在提价方案中增加对超标排污或者是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鼓励依法达标排污。
人大代表陈雪: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环境,我表示赞同第一种方案,但是提价的幅度不要太高,应该适当地提高。
人大代表黄建水在会上公布了自己收集到的市民意见:对于超出阶梯用量的,市民建议大幅度提升污水处理费的标准,本次听证会的目的就是使全民形成节约用水的观念,听证方案一的三种幅度相差只有0.1元,无法体现杠杆的作用。还有部分企业建议对不同的企业建立基本用水量标准,或者按照生产经营能力确定基本用水标准,超出标准后价格上升,这样就可以使企业更加重视生产经营的用水量,也可以促使企业加大投资进行污水处理,减少政府财政的投入,也减少市民缴费的负担。
反对派:70%市民反对提价 决策应该考虑民意
广州市供销合作社的消费者代表钱东奇:根据广州市社情民意中心的调查反映,约有70%的市民表示反对提价。既然如此,政策决策应该考虑百姓的民意。此外,提价方案将占污水处理总成本近50%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也纳入成本核算,是不合理的。固定资产本是政府对公用事业的投入,应由政府来买单,而不应当分摊到老百姓身上。同时,在国内多次下调银行利率的大背景下,污水处理企业的财政费用(主要是银行利息)支出将大幅度下调。而提价方案还根据此前高利率时代制定的财政费用成本明显不太合适。而这部分的成本,根据提价方案的内容,占其总成本的32%!对于污水处理费,应该采用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分类计征。其中,居民用水按阶梯式收取,每月用水30吨以下按0.9元/吨收取,工业企业按1元/吨来收,特种行业用水按不超过1.3元/吨的标准征收。
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的消费者代表甘家红:在目前的国际经济情况下,尤其是企业面临困境,人民的生活备受影响。在这种背景下,广州提出污水处理费提价是不太合适的。
东川新街市的消费者代表陈忠耿:污水处理费提价的时间应该推迟。如果目前一定要提价的话,他认为价格提升的幅度不能太大,一定要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
市文艺报刊社的人大代表鲍玉学:目前最好暂缓实施污水处理费提价,以避开经济不景气的形势,缓一下大家会接受一点。对于污水处理费的收缴及使用情况,也应该有一个很好的监管的机制。
广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结束,有21位代表赞成广州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同意适当调整收费标准,18位代表倾向于方案一,包括了要对标准适当调整,有些代表认为标准偏高,甚至是认为时机不是很成熟,有5位代表建议暂不调价,这说明大多数的代表支持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
焦点一:财政负担过大,涨价筹治水资金
正方 缺口太大财政不堪重负
2007年广州污水处理成本13.3733亿元,以方案一测算,预计每年收取污水处理费95928.93万元,与污水处理成本相比缺口37804.07万元;以方案二测算,预计每年污水处理费101867.22万元,缺口31865.78万元。
企业代表、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张和旺说,每年广州污水治理收费才5亿多,但投入22个亿治水,缺口一直由财政补贴,“是公用事业但不是公益事业,自己造成的污染就要自己买单!”“谁污染谁付费”合乎公平原则,在国外,福利越好的国家污水治理收费标准越高。“是公用事业但不是无偿服务!”市政园林局代表李懿东紧接着投下“响亮”理据。
市财政局代表林荣深向听证代表公布污水治理支出数据:2005年、2006年、2007年污水处理费分别是5.93亿元、5.58亿元、5.55亿元,共17.06亿元;而财政投入治污的费用分别是22.33亿元、23.57亿元、16.65亿元,共62.55亿元。“差额的45.49亿元由财政拨款承担。”他说,这要求政府要多渠道筹措治水资金,“明年投入486亿元治理河涌,财政压力更大,大部分要靠贷款。”
反方 不应把包袱甩给市民
对于市建委提出污水处理收支“缺口”太大,财政负担沉重,需要提高收费筹措资金的说法,消费者代表钱东奇说,政府财政负担重,在经济增长放缓背景下应该把重心放在“节流”而非“开源”,而且这个“开源”是要市民掏钱就更不合适,“应该通过少开些会议、少用些公车等节省不必要开支。”要勇于承担公用事业的成本,不应把包袱甩给市民。
市人大代表黄建水也表示,对涉及百姓利益的公用事业,不断增加投入是应该的,“财政支出在公用事业方面的比例提高,放缓兴建不必要的标志性建筑。”
市人大代表陈雪提出污水处理是公用事业,“老百姓交了税!财政就是百姓的钱。”她认为,在污水治理比例方面,政府投入和市民缴费是共同的事情,要在两者间取个平衡点。
焦点二:年底前涨价,不低于0.8元/吨
正方 广州收费标准全国偏低
按照广东省要求,2008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元/吨。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说,广州目前0.7元/吨收费标准,比省内城市深圳、佛山、东莞、江门及省外城市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低。
市政协委员赵同顺认为,市民希望有优美生活环境,希望有青山绿水,“0.7元/吨标准上适当提高是必须的。”
反方 污水处理费属二次收费
“我反对涨价,不单不涨,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还要下调0.1元/吨,待两年后再行商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代表张湖东说,物价部门在考虑公共政策,制定价格措施时应综合考虑企业、市民、政府三方面承受力,更应充分体现“惠民66条”和补充17条惠民措施。民意调查显示,69.7%受访者表示“不赞成”涨价标准,其中,47.1%的人认为“金融风暴影响大,不该此时提价”;69.5%受访者希望政府“降低水、电、气、医疗、教育等公用事业收费”。
另一位反对涨价代表是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何建安。他说原则上赞同居民用户按阶梯式收费,但要“就高不就低”,最高不超0.8元/吨,“涨价方案应推后到2010年,这两年内政府可以拓展筹措资金渠道,如施展新成立水务投资集团的作用。”而且,广州收费标准与其他8个国内大城市横向比较非常不合理,“经济总量和增长不同、用水习惯不同、治污效果不同,没法比!”
市民代表李树富也表示,“现在居民水费1.32元/立方米中已包含净水成本,污水处理费属于二次收费!”
焦点三:上调收费标准提高市民节水意识
正方 每月增8元居民可以接受
方案提出,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全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增强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意识。
“用水多了就要提高收费,用水大户征收2元/吨也不为过。”张和旺说,收费标准提高后,市民只要少用水就能既省了钱又少了污染,一举两得。“不用为污水买单,市民就会任意污染水源。”李懿东也表示,只有用价格机制才能控制节水。
市建委负责人刘杰则强调,2005~2007年污水处理费逐年下降,2005年5.93亿元,2006年是5.08亿元,2007年是5.06亿元,说明经济增长过程中节水非常有效。
针对代表认为上调幅度太高难以接受的观点,大坦沙污水治理厂代表李致贤认为如果涨到1.1元/吨,居民家庭每月增加7~8元,即使最高涨到1.3元/吨,一个家庭每月最多增加10元左右,“提高收费可以控制用水量,而且收费标准市民是可以接受。”
市政协委员罗锡熊认为,市民对水资源保护意识太薄弱,“提高收费可以唤醒治污观念。
反方 无数据表明涨价能节水
“每次上调水价都有节水理由,其实市民根本不知道水价和节水的关系。”部门代表何建安说,有关部门提出用价格改变节水意识的论调,本身就具有很强主观性。陈雪也表示,适当提高收费市民可接受,但涨幅偏高。
至于上调收费标准是否能达到节水目的,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报告显示,2003年广州市污水处理收费从0.3元/吨调升至0.7元/吨,实际升幅高达110%,但广州市统计年鉴显示,居民人均每日生活用水量从2003年的503升增加到2007年的567升,“调查发现市民用水是刚性需求,即使增加收费市民也很难压缩用水量。”张湖东如是说。
市政协委员钟国才也强调,百姓能不能承受并非涨价的理由,此时提出涨价,与市民减负大趋势相悖,如果说涨价就能节约用水,也没有消费数据支撑。
焦点四: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应保本微利
正方 保本微利有政策依据
主张调价的单位提出,上调污水处理费有政策依据:“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省物价局、环保局、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加大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要求2008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地区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元/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征收污水处理费要能够补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考虑污水管网的建设费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尽快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
反方 提保本微利“不合适”
钟国才说,核算营运成本是2.37元/吨,既然说保本微利,现在两方案连本都不保,谈何微利?严格意义上保本微利是要撇除财政补贴,但现在三大市属污水厂都享受财政补贴,提保本微利不合适。今后成本增加,是不是还要提高收费?
钟国才说,污水处理成本是否成立、是否科学值得商榷。据介绍,2.37元/吨是2007年污水处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非污水处理成本,即不是企业生产成本。数据显示,四个污水处理厂的平均生产成本仅为0.372元/吨,只占16%左右,而固定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共占完全成本超过70%。“生产成本占比例太低,不具有涨价的说服力。”作为事业单位,三大市属水厂固定资产的投入和财务费用由财政承担了,不应计入成本。
图为:昨天,广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在广东迎宾馆召开。
图为:广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听证会现场
图为:与会代表聚精会神地听取报告
(来源:广州日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