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深圳市将建立城市供水质量状况发布制度为加强全市城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强化政府水质监督职能,促进供水行业提高供水水质,保障市民的用水安全,突出公众的知情权和激发公众参与水质管理的积极性,自2004年1月1日起。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水质监测、评价与发布方案,本次发布范围为全市9座中型以上水库:西丽水库、铁岗水库、梅林水库、石岩水库、罗田水库、茜坑水库、松子坑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的水源水质状况、26家镇级以上供水企业出厂水、管网水以及数家小区管道优质饮用水水质状况。上述水质状况将分别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深圳经济特区管道优质饮用水技术规范》,以一月一公报的形式在制定新闻媒体、网站上发布。其中,自来水、管道优质饮用水水质月报工作由市水务局发布,城市供水水源水质月报工作由市水务和环保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联合发布,水样的取样、检测及检测结果的分析工作由深圳市水质检测中心承担。
据了解,深圳市此次城市供水质量状况发布制度所涉及范围的广度为:原水、出厂水、管网水、优质饮用水;发布的频率:一月一报;公开程度:新闻媒体、互联网有关站点。这在全国各城市尚属首创。
来源:中国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