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在距肖家山水库取水点上游不足300米的省道S214线192公里处的清水塘倾倒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时间不长,公路两侧就堆积了数百立方米的垃圾。在该区域内随处可见医院一次性注射器件和农业生产使用后的剧毒农药瓶等物。而一股山泉经垃圾堆底下的涵洞流入肖家山水库,特别是蓄水季节,浸泡过垃圾的雨水全部由涵洞流入肖家山水库,给肖家山水库带来了严重污染。
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桂阳县环保局加强了对肖家山水库的监管,县环境监测站每两个月要对该水库监测一次。2002年,在清水塘出口处取水化验结果显示,粪大肠菌群1.5万个/升,超标15倍(国家标准为1000个/升),CODcr41.5mg/升,超标2.7倍(国家标准15mg/升),这严重影响了肖家山水库水质。
为了解决这起跨一县一区的环境污染事故,县环保局对垃圾来源进行了跟踪调查,证实了鲁塘镇乱倒垃圾的违法事实,肖家山水库管理所还抓获了在此倾倒垃圾的鲁塘镇环卫工人。桂阳县政府与北湖区政府进行了多次交涉,并向鲁塘镇转发了《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肖家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并在鲁塘镇圩场四周、街道等地张贴,在清水塘附近竖起了20多块“禁倒垃圾”的警示牌。
经多方努力,2002年11月,鲁塘镇停止向该处倒垃圾,桂阳县对清水塘附近原有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用黄泥进行掩埋,该处的污染问题得到了基本治理。
为解决垃圾销纳问题,鲁塘镇政府另行在同祥圩西面的狮子岭背面选址作为垃圾处理场,此处虽离肖家山水库较远,但仍在肖家山水库库区内,仍然对水库造成威胁。发现问题后,桂阳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再一次与鲁塘镇协商要求该镇另行选址。
2002年底,桂阳县人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肖家山水库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调查,证实了污染的真实性和严重性,随即向市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2003年元月,市“两会”召开期间,18位市人大代表联名就肖家山水库污染问题向市人大提出建议案,市人大高度重视此事,将建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立即批示给市环保局予以落实。2003年4月7日,市、区、县环保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查看现场后,在鲁塘镇召开了现场办公会。办公会经过充分讨论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清水塘污染源处理后,所遗留下来的垃圾由肖家山水库管理所负责清理掩埋,现设于水库保护区内的狮子岭垃圾场立即停止使用,现有垃圾必须清理填埋,由市、区、县有关部门联合在水源保护区之外选择垃圾场新址,由北湖区负责兴建新垃圾场,今后严禁任何人在水库保护区内倾倒垃圾。北湖区鲁塘镇负责人当场表态,按照联合工作组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办好。
2003年9月初,鲁塘镇在该镇东北部4公里处另选了一个垃圾场销纳垃圾,该垃圾场已经不在水源保护区内。9月15日,郴州市环保局领导及桂阳县肖家山水库管理所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属实。
9月18日,桂阳县人大召集县环保局负责人对库区进行调查时发现,肖家山水库垃圾污染情况仍令人担忧,仍有人在狮子岭的垃圾场倾倒垃圾,原来用黄土掩埋过的地方又发现10余车新倒的垃圾。更有甚者,有些司机贪图方便,直接把垃圾倒在清水塘原垃圾场所在地。肖家山水库垃圾污染问题何时才能得到解决?
《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