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18日讯)随着湖南省湘潭县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湘潭市的4个污水处理厂全面竣工,提前完成湖南省政府城镇污水处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每年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约7500吨。
为了加快推进全市污染减排工作进度,2008年,湘潭市及时调整计划,将县、市、区污水处理工程提早到 2009年底完成。河东污水处理工程河西污水处理厂管网截流工程和3个县、市污水处理工程均纳入十大减排工程之列,并采用目标倒推机制,逐一落实,要求各县(市)污水处理工程必须提前完成任务。市委考核办提出将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凡是今年污水处理工程任务没有完成,无论其他成绩多好,考评均为不合格。同时,市纪委、市监察局将污水处理工程进度纳入重点督察范畴,对没有按进度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据悉,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的竣工、运行都能满足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湘潭市政府加强科学规划,有条不紊地组织施工,做到又好又快。湘潭市减排办将污水处理厂的月调度报表改为周报表,实行每周一次的详细核查,把土建、运行参数、监测指标、验收组织、验收批复等都纳入到核查范畴,为工程的调试运行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来源:中国环境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