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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政事业不再“一手遮天”

http://www.waterchina.cn 2003/10/23 11:48:00

 
  在我国,市政公用行业可称得上是最后的一块垄断行业。几十年的发展,其存量规模现已十分庞大,而且每年还有数千亿元的投入,其收入也十分可观。但另一方面,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又很多。

  据调查,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基础设施投资只占GDP总量的1%,明显低于联合国提出的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基础设施投入一般不低于GDP总量3%至5%的比例。基础设施短缺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突出矛盾。

  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这一领域基本上还是由效率较低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在主导。

  不过,这种情况正在面临改观。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为什么要向非公有资本开放公用事业呢?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市政公用事业大都是些带有垄断性质的公共产品或共有产品,其公共品的无排他性决定了它必须为大多数市民服务,同时,它又存在垄断产品所具有的市场准入和垄断定价问题。所以,政府一般禁止私人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同时又对其运营价格进行限制,以维持其为市民服务的特性和垄断地位。然而,这样一来,也就使得经营市政公用事业的企业既没有压力去改善服务质量,又缺乏激励去提高效率,而靠垄断所形成的高价格得过且过。这在我国很多城市表现得尤为明显。

  开放市政公用行业,至少有两个好处:对消费者而言,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从而使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对政府来说,公用事业的民营化,意味着政府可以在财政资源之外,吸引大量的民间资金投入到公用事业中来,并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以既定的资源做更多的事情,就会使政府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从而也获得更大的政绩。

  根据目前城市化速度,我国每年将有1500万至2000万农民转移到城市,为此每年要建设200亿平方米的住宅,而住宅需要供电、供水、供气以及污水处理,预计这样的过程要持续20年到30年。从这一点看,世界上没有一个市场比中国更大,仅上海市一年的基本建设项目就超过了欧共体的全部。

  民营化是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的出路所在。事实上,对于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外资与民企的热情很高,一些地方也早就开始了在这方面的探索。比如,深圳市1998年就对公交线路运营进行了改革,引入了竞争机制,实行招投标。今年7月,四川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将城市交通专营权,市政设施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租用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市政公用设施设计、施工、维护等作业经营权等多项专营权全面推向市场。实践证明,外资与民企进入公用事业领域不仅可行,而且是有效率的。

  但在为公用事业民营化喝彩的同时,也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民营化对政府的监管提出了挑战。比如,就市场准入而言,政府的监管构架还没有相应建立,政府应制定出公正、公开、透明的程序、规则和法律,并在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二是市政公用事业的价格形成机制。因为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民营化的实现,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一定的价格机制支撑的。如果没有一定的回报机制,就不可能吸引多元投资主体的参与。因此,必须打破传统的定价模式,依据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则,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起激励社会投资的科学的价格形成和管理机制。

  公用事业向民营化的转轨,不单纯是投入方式的变化,即由过去政府的单一投入变为政府、社会多元投入,而且也是一场市场与管制、企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博弈。因此,为有效推进改革进程,开拓公用事业的“边疆”,政府有必要建立一个稳定的法律和政策环境,营造好公共、民营合作的氛围。 (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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