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28日两天,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实施情况,江苏省人大督查组在太仓、吴江进行调研。调研结束前,省人大督查组在苏州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苏州副市长江浩作的《苏州市地下水禁采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阶段的工作提出要求与建议。
自2000年8月江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以来,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地下水封井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禁采决定。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地下水禁采工作成效明显:地下水封井工作进展顺利,地下水控采目标全面实现,水文地质状况已明显改善,区域供水步伐不断加快。
江苏省人大督查组在苏调研后认为,对地下水禁采工作,苏州市主动出击,高度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实在,成效显著。下一阶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督查,加快封井进度。江苏省人大督查组还听取了苏州工业园区封井情况汇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焕民参加了座谈会。(《苏州日报》记者 陈秀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