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2月21日讯)12月20日,记者从东至县委宣传部获悉,目前县委、县政府已责令污水处理厂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
东至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核实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并出台整改措施。据东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永中介绍,县里已要求该公司立即开展污水处理工艺较大变动后环保评价工作,提交环评报告书重新报批,并在通河故道建设园区综合性初期雨水收集池。对于污水处理厂直接从通河中取水问题,县环保部门将对通河水抽样检测,国家规定工业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标准为100mg/L以下,如通河水COD在100mg/L以上,属于超标范畴,污水厂将继续取水处理;如COD在100mg/L以下,将严禁企业再从通河抽水。对报道中提到的刺鼻气味,要求对水解酸化厂、生化池、沉淀池采取加盖密封措施;正常运行污泥压滤机,妥善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中留存的固化污泥。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整治总排口,规范设置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对污水处理厂没有按时竣工通过验收和对造成尾水短时超标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来源:安徽日报,作者:记者桂运安,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