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18日讯)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下一步的水价改革中,将试行水价成本公开,实施阶梯式水价和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环境与房地产价格管理处处长倪弘介绍,在水价改革方面,一是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以及各地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各类水资源的征收标准,充分反映不同地区水资源的稀缺程度。 二是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全面建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扩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根据污水排放标准与处理内容适时调整污水处理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同时,研究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补偿问题,制定综合性优惠政策,合理确定征收价格。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倪弘表示,当前要深化供水运行机制改革,在降低供水成本的同时实施成本公开。
(来源:北京青年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李东晓编辑,201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