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月20日讯)让老百姓喝上安全、卫生的水,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环境保护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坚持民生优先,持续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全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现已达到77%,并逐步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大邑县先后投入资金10209.5万元,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建成了7座污水处理厂。目前,7座污水处理厂均已投入运行生产,其日处理能力可达39000m3/d。大邑县在建的污水处理厂还有12座,总投资2027万元。
农民集中居住区微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也在同步进行中。自“5·12”地震以来,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以及大邑县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大邑县分别在安仁镇、沙渠镇等9个乡镇,实施了农民集中居住区排水设施工程,新建微型污水处理设施56处,项目总投资2447万元。目前,已建成微型污水处理设施32处,正在建设的微型污水处理设施24处,这些污水处理设施全部采用人工快渗工艺,预计所有项目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140m3/d,可确保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生活污水达到一级B标排放标准。
在此基础上,为科学处理污水,大邑县对所有污水处理设施采用了“政府监管、企业运行”的模式,以便更好地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晋原镇等两座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12月取得运行合格证进入正式运行期,均采用BOO模式运营管理。而安仁镇等5座污水处理厂则采用政府竞争性谈判方式,委托公司运营管理,已于2010年2月8日试运行合格,进入试运行期。
实施“政府监管、企业运行”的模式,能有效地将政企分开,便于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各司其职,有效科学地进行污水收集和处理。目前,全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7%,其中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81%,处理率100%,已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构建联合监管机制
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大邑县环保局作为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代政府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邑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大邑县第四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方案》等相关文件。
大邑县整治了一系列排污企业,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所涉及乡镇的工作职责。同时,结合灾后重建,已对辖区内11个重灾镇和第四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损毁的标识、标牌进行了恢复,设置了一级、二级、准保护区的界标,明确告知群众在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活动。大邑县还特别加强了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重点对第三水厂和第四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风险隐患开展了排查,建立风险源名录,进一步加强了上游企业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加强了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
在监管过程中,大邑县水务、农发等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之内通过下发文件、加强宣传、对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进行排查等方式,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同时,县公安、交通、规划、国土和工商等部门,也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了一系列水源保护工作。各单位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强化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大邑县环保局局长任向琼介绍,为确保全县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邑县成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环保、建设、卫生、水务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为成员。
大邑县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增设宣传标语,印发各类宣传册、通知等手段,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传达到广大干部和群众当中,将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大邑县将第四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分阶段性进行实施,并纳入县级一级目标考核,加强对完成情况的督察,严格奖惩,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大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殿豫日前视察了大邑县第四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二级保护区出江镇宝珠村灾后重建的污水处理站,肯定了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同时要求:第一,加强宣传,强化监管部门职责,加强管理。第二,加大资金投入,整治污染源,确保全县饮水安全。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翟蓓蓓,上海供排水项目网刘小冈编辑,201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