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福建省近期内将开展水源保护区污染调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这次污染调查和执法检查的范围为省政府已批复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包括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范围。对于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要限期拆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新建、扩建项目,要责令停止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项目未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要责令停业或关闭,超过国家规定的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要责令限期治理,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码头的,要责令限期拆除。据了解,福建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展顺利,全省设市城市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各县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也将在年内完成。
(福建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