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河流域各省、区、市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促进全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海河流域水协作宣言》11月17日在天津发表。
《海河流域水协作宣言》是由海河水利委员会同我省及北京、天津、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和辽宁等8个省、区、市的水利厅(局)共同签订发表的。
海河流域内各水系总体呈扇形分布,各水系中绝大部分为跨省河+流,部分重要的地下水水源地也位于省界地区,过去那种单纯按照一个行政区域、一条支流、单项工程开发治理和监督管理的弊端日益突出。因此,依照国家新《水法》确立的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流域内各地区、各部门只有加强协调,团结合作,共同做好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工作,才能实现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
为此《宣言》提出,加强协调与合作,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团结治水。紧紧抓住困扰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多、水少、水污染和水生态等四大问题,以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防洪减灾体系完善为重点,以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为依托,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完善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管理体制,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的建立。
《宣言》还对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防洪减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技合作、信息共享、健全法制、公众参与和联席会议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