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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两座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始启动

http://www.waterchina.cn 2022/5/1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污水处理厂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010902100190003的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污水处理厂部分)勘察设计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1]J000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污水处理厂部分)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片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污水处理厂部分)包括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四期),其中
① 宁德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由2万m3/d分两阶段扩建至6万m3/d,主体工艺采用“AAO+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池”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采用“浓缩+调理+板框压滤脱水”,脱水后含水率达到60%以下,外运处置。
② 宁德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项目污水处理规模8万m3/d,现项目扩建暂按2万m3/d(具体以最终用地批复后的用地为准),总规模为10万m3/d。本次扩建2万m3/d处理规模采用“AAO+MBR”处理工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水标准(总氮除外,总氮维持前三期出水指标10mg/L),消毒工艺采用紫外消毒,污泥采用“浓缩+调理+板框压滤脱水”,脱水后含水率达到60%以下,外运处置。工程扩建内容:本工程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共扩建2万m3/d,以及建设相应配套的进厂主管。其中主要生产构筑物: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及膜池、磁混凝澄清池、紫外消毒及巴氏计量槽、出水泵房(10万m3/d)、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加药间、变配电间、机修车间。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47891.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6750.19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并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报批等工作,本次招标不包含施工图设计。
2.5.2 内容:工程勘察(初勘)、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其中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两厂区内各建构筑物的设计内容,其中宁德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一级A标准,宁德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水标准(总氮除外,总氮维持前三期出水指标10mg/L);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无要求;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2年5月23日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开标室;
7.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6750.19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92.4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大楼三至七层
邮 编:352100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3-2250512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2号七楼(后岗环岛边星明酒楼七楼)
邮 编:352100
联系人:卓玉春、林巧丹
电 话:0593-276799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35050168243300000539-3658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开标室(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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