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是中国七大江河之一,流经天津、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内蒙古和辽宁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流入渤海。流域面积31.8万平方公里,流域内生活着1.24亿人口。历史上,海河流域是旱涝灾害频发的地区,给当地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宣言》指出,海河流域大力开展水协调与合作势在必行。过去那种单纯按照一个行政区域、一条支流、单项工程开发治理和监督管理的弊端日益突出。因此,依照国家新《水法》确立的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只有加强协调,团结合作,才能实现以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
会议提出要建立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为此,海河流域今后将大力促进“二市二库一山一湖一河”(即北京市、天津市,官厅水库、潘家口水库,太行山,白洋淀,北运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尽快制定流域水功能区管理、重点河道入河排污口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流域地下水实时监测系统,加强地下水超采管理;保证必要的生态用水,维持河道基流和湿地面积。通过生态移民、集中治理、自然恢复等措施,加快水土流失治理进程等。
1949年后,中国政府曾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建成了许多水利工程。目前,海河流域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1900多座,总库容315.5亿立方米;修筑堤防6100多公里;开挖、疏浚骨干行洪河道50多条,设计入海能力约2.5万秒立方米,为1949年的10倍;建设蓄滞洪区26处,设计蓄滞洪能力170亿立方米。
此外,水生态环境也有所改善。从1980年至今,全流域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万多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