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省人均占有的可利用水资源为2600立方米,但我市的人均水资源仅1310立方米,大大低于全省人均水平,也低于国际公认的1500立方米警戒线。因此,合理开发利用我市区域水资源的同时,加强对湘江干流、涟水干流的水资源的充分利用,将是确保我市和雨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
据雨湖区水利部门负责人介绍,他们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管办法,凡在辖区内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除《办法》规定之外,必须办理相应的取水许可证,对一些项目的日取水量也做了明文规定,坚决杜绝以往的“多头管水”的混乱局面。另外,分别对地表取水、城市公共供水取水、生活取水以及其它取水等按有关法规实行有偿使用收费制度,以确保水资源合理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