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除城三区外,西安市10个区县保留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46个,其中有独立街区的106个乡镇和工业园区没有集中供水设施,当地用水基本依靠自备水井。《意见》规定,从2004年到2006年,以西安市小城镇建设试点乡镇和旅游、工商业重点城镇为主,建设小城镇供水工程30处,新增年供水能力5000万吨,受益人口40万;从2007年到2010年,基本解决我市小城镇供水问题。
西安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小城镇供水工程,国内投资人不论其所有制形式、不论其投资形式,都允许进入小城镇供水市场,同时允许国外、境外投资进入小城镇供水市场。小城镇供水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实行“两步并一步”,一次审批。不申请国家补助的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下的,由县级计划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审批,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西安市计划部门会同水利、环保等部门审批。
来源: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