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经济调节司司长张红兵公开明确表示,《水价办法》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把水利工程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的模式,从法规层面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纳入商品价格范畴进行管理。这是我国政府首次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纳入商品管理范畴。
中国水务市场正逐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这标志着中国水价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中央电视台播报此新闻时做此评价。
水价调整加速水业改革
今年进入下半年以来,南京、上海、宁波、新疆、深圳、湖南、北京、温州、南海、贵阳、太原、长沙……及日前的沈阳市,众多城市都传来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的消息。
“水价还要涨吗?”这是众人最关心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我国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已由1988年每立方米0.14元上调至1.5元至2.90元不等,北京居民用水更涨到每吨4.07元。尽管水价一提再提,但按照每立方米2元的水平计算,城市居民用于水费的支出不到整个消费支出的1%,水价调整仍然有很大的空间。本报记者从权威机构获知,国务院已提出建议,北京市水价可在2005年左右达到每立方米5元。
这是水业改革提速的表象。“水价改革将会改善供水行业的财务状况,吸引各类资本投资,促进供水行业投资多元化。”水利部的研究员这样说。
其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只是水价改革的第一阶段。不久的将来,水利用水也将不再享有“特权”。需要澄清的是,水价其实包括了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的价格。这些都是实现投资运行管理社会化和企业化的重要基础。
根据我国“十五计划”的报告,2004年开始的、针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调整,可使我国水务产业中的供水行业年产值从600亿-700亿元提高到1500亿-2000亿元左右。
联合国项目中国水务督察专家、国际水协(IWA)的中国顾问高中先生接受采访时认为,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投资不足、运转费用缺乏,都与没有理顺水的价格有关,只有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污水处理的投资和企业经营机制问题。
本报从水利部了解到,即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多次调整水价标准,但水价总体水平仍然偏低,绝大多数地区水价远没有达到供水成本水平,多数灌区现行农业水价只有供水成本的30%-60%,有些水利工程甚至无偿供水,大多数供水经营者亏损严重。
“这次水价改革,核心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它将推动我国水业改革,也标志着中国水务市场正逐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的官员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水价工作会议上如是说。
供水产业民营比重增大
《水价办法》第一条即称,“该办法所称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价格。”
这里的供水经营者,已经不局限于水电站等国有机构了。办法中的第五条规定尤其引人注意。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采取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方式,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政府鼓励发展的民办民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政府对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一直持鼓励态度,并在水价改革时给予充分的支持。近年,民营资本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比重也在日益增大。在这方面,广东依旧走在前面。
按照广东省水利现代化的目标,2005年深圳和顺德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2010年珠江三角洲及汕头经济特区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2015年全省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现在,广东省力争三五年内建立管养分离的新体制,以促进民间资本的投资。具体的改革方案正由省水利厅会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起草,不日即可出台。
水电是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公共事业。当前,社会资金、外国资本可以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允许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比如,海南润达投资山东聊城水务集团,山东山大华特与潍坊市坊子区水务局合资成立水务公司,进行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和运营等。
水务监察体系缺位
并不是水价一提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要提高水务运行效率,还需要一个水务监察体系。
曾对北京市水资源进行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研究中心的王英博士认为,供水和废水处理是公用事业,产品更多体现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上。同时,城市供水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在市场上具有垄断性,用户和消费选择余地很小,因此需要政府对其实行监控,以保证环境质量和人民的生活水平。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在水务市场当中具于强势地位,水务公司要在政府科学而严密的监管之下运作。”首创股份、重庆水务等水务公司的发言人都认为,规范水务市场是政府应做的。
大型水利工程,国家监管日益严谨。昨天,记者从水利部获悉,目前,国内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率基本达到100%,监理招标投标率在90%以上,限额以上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率在80%以上,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全国水利行业已有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53家,临淮岗、百色、尼尔基等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采用了招标代理。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普遍实行了建设监理制,在控制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手记:为自己的消费行为“埋单”
2003年,是个膨胀年。老百姓咕哝着,在粮食、汽油价格上涨的同时,连水价也凑热闹往上直蹿。
中国水利部有数据显示,过去10年水价上涨很快,全国城市平均增长了363%,年增长率16.5%。因此水价增长比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更快。水价调整较为频繁,10年内平均上调了6次。今年以来,市民发现不光是居民日常用水,连城市污水治理的价格也在上涨。
广州今年经过调整的污水处理费是0.7元/吨,涨幅超100%。而国家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张悦表示,广州的污水处理费肯定还要上涨,因为太湖流域的苏州污水处理费已为1.15元/吨,镇江已为1元/吨,河南、安徽等地的污水处理收费水平也远远超过广州。
很多人这才明白,原来城市排污也是一种居民消费行为。更多人已经明白,水是商品,用水得交钱。之前我们一直以为,水是公益性的。但什么是公益性?按照经济学观点,具有公益性的东西应该具有真正的外部性,也就是说,消费这种商品的时候应该给第三者带来好处。比如教育,它就具有公益性。花钱上学,对本人有好处,对社会也有好处,有教养的人多对社会是有好处的。但水不具备这个特点,用水并不产生正的外部性。北京天则研究所的茅于轼教授更简单地总结说:“水就是商品。国家对水利的高投入应该有高回报,而不能把水误解成一种公益产品,水和电一样,都不是公益产品。”
这次的《水价办法》其实酝酿了很久,它的正式施行也在众多机构、企业的意想之中,而这次的水价改革,其价值不仅仅在于提价。它告诉更多受众,工程水利(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与每个人密切相关,我们之前享受着政府的变相补贴;它也提醒每个人,在消费着排污、水净化等行为时,我们是要自己为消费行为“埋单”的,即使只是区区几元。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