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区域调整后,市区面积由77.8平方公
里扩大到3848平方公里,原在各区区域范围内布设的城市环境监测点位的组合,已不能很好地代表佛山市城市环境质量的总体水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环境监测对环境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
空气监测点位经优化后,在全市范围内选出了8个省控点位,克服了原有省控点位局限于原市区的不足,使监测结果真正体现了全市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水平,其中分布在南海区的省控点位有1个,设在位于桂城中部的南海区气象局。优化后,全市共设置了64个水质监测断面,10万吨以上的水厂和各区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和8条流经城市并必须进行整治的河流均设立了水质监测断面,其中南海区的水质监测断面主要分布于南海第二水厂、桂城水厂、平洲、凤岗、和顺等地。在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中,按规范全市建成区内布设了218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338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和1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责编/翟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