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市中心区域内星科、龙泉、清新太和三家供水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工业用水统一按每立方米0.8元收取。
根据2003年9月2日市中心区域工业用水价格协调会和2003年12月16日市区工业用水调整听证会议定事项,贯彻落实市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关于降低市星科自来水公司、龙泉供水公司和清新太和供水公司供水范围内工业水价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中心区域内星科、龙泉、清新太和三家供水公司供水范围内,不分新旧、内外资企业,工业用水统一按0.80元/立方米计收。(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