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前,由于渠系年久老化失修,渠道渗漏严重,水利用系数仅0.38左右;改造后,渠道渗漏得到有效控制,水利用系数普遍提高,目前全省大中型灌区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平均提高10%以上。其工程效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节水效益增加,供水能力提高。如南高干渠改造后,不仅可以确保35.22万亩农田灌溉,而且为下游经济发达的晋江、石狮两市100多万人的工业和生活用水提供了优质的水源。二是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节水改造后,有效灌溉面积加大了,原先只能种植旱作物的耕地,现在可以种植高优水稻、花卉、果树、蔬菜等作物。如福清东张水库灌区新增节水面积5.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2万亩,年可增产粮食850万公斤,增加农业灌溉效益197.2万元,增加供水效益428.4万元。三是防旱抗旱作用显著。实施节水改造后的灌区,在今年罕见的夏秋冬连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莆田芦灌区实施了三期节水改造,在今年108天的旱情下,灌区工程供水仍然得到保证。
为搞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作,福建省主要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各地都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灌区节水改造领导组织,抽调业务熟悉、责任强的工程技术人员,精心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具体抓好项目的建设管理。二是广筹资金,加大投入。福建省财政从2000年开始,每年拨出专项资金25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各地也采取各种措施,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初步建立了以地方自筹和农民投入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采用“管理单位挤一点,受益乡村投一点,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出一点,水费收入筹一点,银行贷一点,上级补一点”的办法,确保节水改造资金的需求。三是严格管理,把好质量关。各灌区推行“五制”,规范管理,编制节水改造施工程序和质量要求的详细条款,强化施工质量责任制,采取施工单位自检、技术管理跟踪检查、建设领导小组复查、质量监督站抽检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四是推进改革,增强活力。按照《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做好水价测算,推进水利工程水费向经营服务性收费转变;推广灌区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模式,调动了农民自觉维护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了水费计收及工程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