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事故频发 环保需制度化
水业中国网上海站8月3日讯)“十一五规划制定之初,我们在环境问题上有一句话,叫‘快还老账,不欠新账’,但这个目标至今没有实现。”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副主任贾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中国的水污染状况。
环境为经济付出沉重代价
5月29日,无锡太湖流域暴发蓝藻危机,市区内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恶化,伴有难闻气味,无法正常饮用,随后,无锡市民开始大量抢购纯净水,有消息称,无锡市某些地区18升桶装纯净水的零售价从平日每桶8元上涨到50元左右。
蓝藻的暴发让无锡市数十万群众一夜之间陷入缺水困境。
贾峰认为,太湖水体富营养化,湖水中的污染物含量远远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是太湖蓝藻事件的内因。2006年,太湖湖心区平均氮、磷的含量分别比1996年增加了2倍和1.5倍;太湖流域每公顷耕地年均化肥施用量从1979年的24.4公斤猛增至现在的66.7公斤。
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对太湖生态环境状况长期研究的结果显示,工业污染增加、农业面源污染扩大、城市生活污水直接入湖和渔业养殖规模急速扩张是造成太湖水成分恶化的主要原因。
据统计,太湖地区人口密度已达到每平方公里1000人左右,成为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太湖流域也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每年约有七分之一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是该区域创造的。然而,环境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环保部门近年来公布了该流域超过300家污染企业,其中不乏化工、印染、电镀、制药等高风险企业。大量工业、农业、生活用废水在面对治污高成本和排污低成本的选择时选择了后者。
贾峰提出,富营养化的“内因”在高温、降水量减少等气象因素“导火索”的诱发下,最终导致了太湖蓝藻的大规模暴发。连日来,持续高温天气致使太湖蓝藻再次出现。气象数据显示,1至4月份,太湖水温高于正常年份1.88度,4月平均温度为近25年来最高。
有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完成的太湖治理一期工程共投资约人民币100亿元,太湖治理二期工程预算投资1000亿元,目前,因太湖整个水质污染造成的损失每年大约在50亿元左右。
环境事故每两天发生一起
业内人士说,太湖蓝藻暴发如同一个引子,将我国带入了“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
6月11日,安徽巢湖蓝藻暴发。巢湖环保局坦承,由于超标排放,巢湖水质多数为V类或劣V类重度污染。24日,云南滇池蓝藻暴发。7月11日,武汉东湖子湖之一的官桥湖湖面出现大面积“翻塘”,近3万公斤鱼因缺氧死亡。就连一向很少有蓝藻出没的北方地区也难以幸免。“北戴河饮用水库也出现了蓝藻蔓延现象,这在过去简直不可思议。”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得到的数据显示,2005年年底松花江事件后,中国平均每两天发生一起环境突发事故,其中70%是水污染事故。
最新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的废水排放总量为537.0亿吨,比2001年的432.9亿吨增长了约24%;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达到1428.2万吨和141.3万吨,比2001年增加了23.4万吨、16.1万吨。
贾峰告诉记者,“十一五”规划将我国GDP增速设定在7.5%左右,规划到201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比2005年水平减少10%。但是今天,GDP的增速远远超过了当初的预期,2006年经过核准的GDP比预计水平多增了4%左右。
他说,这意味着,原计划投入的环保资金、人力物力等准备可能都不足以应对现在的环保局势。“‘十一五’规划制定时‘快还老账,不欠新账’的目标今天看来并没有达到。”
有数据统计,我国治太历时15年,投入近百亿元,至今成果寥寥;治淮历时12年,各方投入约600亿元,但淮河污染仍有加重趋势;治滇十余年,各级部门共投入超过47亿元,但滇池水质未获根本好转。
“环保风暴”需要制度化
水污染事件接二连三的大规模暴发,给我国处于承受力边缘的环境敲响了警钟。为了治理环境问题,环保总局曾先后掀起三轮“环保风暴”:2005年1月,叫停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投资总额达上千亿元的违法开工项目;2006年2月,叫停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2007年1月,叫停82个投资总额达1123亿元的违反环评制度的项目。但是这一轮又一轮的“风暴”过后,效果却不如人意。
上半年,环保总局宣布启动区域限批政策,该措施被称为“第四轮环保风暴”。“但是此后三个月中,高耗能、高污染的六大产业又增长了20%。”环保总局领导表示。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坦承,“限批”措施的出台已经将环保总局政策内的权限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这些“风暴”不变成法律,中国的环境问题就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贾峰认为“环保政策收效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的绩效、财政收入与企业效益有很大连带关系。”他说,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一方面会影响当地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会影响当地的就业市场。环境监督部门在客观上受制于地方政府,在执法时,往往因为各种因素无法落实。
“按照现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很多企业的偷排行为成本很低,而遵守法律规定的成本则很高。法律坐标的设定使得高污染企业不能受到良好的约束。”贾峰表示。
本月3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 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而这轮“挂牌督办”的风暴能不能“刮”走污染,还有待时间的验证。
(来源:中国金融网,作者:王小明,2007-8-3)(水业中国网陆僶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