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藻之灾:切忌先污染后治理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26日讯)中国环境报报道,6月12日,本报《事件》版对无锡水危机事件进行了报道。在水危机过去两周后的今天,我们再次编发《蓝藻之灾:切忌先污染后治理》和《无锡将关闭772家小化工》两篇稿子,希望传达这样一个理念:只有从根本上改变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类似无锡水危机事件的再次发生。
太湖发生蓝藻之灾主因是富营养化,主要是氮磷指标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其含量比2006年分别增加了2倍和1.5倍。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氮磷指标怎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记者于2005年夏曾在太湖对养殖业进行采访了解到的情况,或许对认识其中的问题,可以有所帮助。
为防止水产养殖业规模过大造成太湖水质富营养化,上世纪末,国务院批复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对太湖规定的围网养殖面积为1.5万亩。江苏省政府根据围网养殖业是当地1.2万渔民经济收入的惟一来源这一实际情况,于2000年发布通告,追加了1万亩的围网轮养面积。以后太湖渔业管理部门以此为依据,规定每个养殖户经营的网围养殖面积不得超过20亩。据省渔政部门的同志介绍,养殖面积是以实际占用水域面积进行丈量测算的,围网内的实际养殖面积只有60%~70%。
记者在东太湖苏州东山镇太湖村养蟹专业户采访时,看到在各家养殖户的高脚屋下拴着一只只饵料船,里面是准备人工投放喂蟹的死鱼等饵料。据有关专家介绍,每年夏季是养蟹催肥期,需要大量投放水草、鱼虾、螺蛳等饵料,而进入水体的大量饵料和蟹粪等正是增加氮磷含量、导致太湖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祸首之一。一养殖户告诉记者,在其自家的100多亩围网区域内,除防逃围网和实际围网之间形成的5亩水面不能作养殖用,其余都是实际养殖水域。由于经济利益丰厚,当地不少的养殖户存在围网养殖面积超标几十亩不等的情况,他们宁愿接受渔业部门按每亩资源增值保护费(70元)3倍的罚款处理。而据记者了解到,这些养殖户年收入达数十万元,生活较富裕。
在西太湖的西山镇,记者看到这里的围网养殖面积更大、密度更高,养殖户干脆打起土坝圈出自家蟹塘,严重阻碍了水体的流动。记者放眼望去,当地的湖面几乎已被分割完毕。2005年,先后有7批200多个养殖专业户到有关部门和政府上访,要求扩大养殖面积。
2004年底,有关部门曾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太湖网围养殖面积不能超过9.6万亩。但据知情专家透露,太湖实际网围养殖面积已高达10多万亩。加之农业化肥残留污染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太湖富营养化造成的水质污染,直接对苏州、上海等地的水源地造成威胁。为此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多次向江苏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批评,均没有效果。由于太湖夏季长年刮东南风,太湖其他地方生长的蓝藻常会被风吹到无锡来。日积月累,无锡市饮用水源地自然是在劫难逃了。
造成无锡太湖水域发生蓝藻之灾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推而论之,二者当然有主次、前因和后果之分。早在1987年,有关专家曾对北京密云水库74亩围网养鱼所造成的水体污染做过专项课题研究,结论是其所造成的水体污染相当于50万人口城市的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由此可见,太湖蓝藻之灾的教训十分清楚,长期监管不到位,姑息局部、少数人的短期利益,造成经济总量和排污强度超过了环境总体容量和承载力,致使环境污染对多数人的整体长期利益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据统计,太湖每年因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50亿元。
含大量磷氮等污染物的底泥一旦形成,清淤等工作难度巨大,并且还会进一步加重水体污染,在很长时间内难以消除。根据有关方面统计测算,2005年以来太湖一期工程投资100亿元,即将开始的二期工程预算投资则高达1000亿元。
据在太湖开展调查长达两年之久的一位日本专家称,太湖水质要在10年内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的水平,至少要投入2200多亿元。打捞蓝藻、“引江济太”、人工增雨、自来水厂水质强化处理、淤泥疏浚等单项、短期、局部的工程技术性治理措施显然有“临时抱佛脚”之嫌,“边治理边污染”的增长方式不改变,不能解决整体、长期、累积和综合性的污染问题,就不能“治本”。毫无疑问,只有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强化执法监管,才能把还清太湖的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现在有不少人、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至今仍抱定“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观念。殊不知,一旦污染和生态破坏形成,治理的难度和投入何等巨大。太湖就是继滇池之后又一个“先污染易、后治理难“的典型。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7年06月26日)(水业中国网戴晓红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