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局:淡水河深惠断面禁建高污染项目
广东省环保局要求,深圳、惠州两市先自行组织对淡水河流域实施限批,禁建高污染项目。
淡水河流经深圳、惠州两市,根据要求,深惠交界断面水质应达到Ⅲ类水。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淡水河水质污染严重,主要断面水
质长期劣于五类状况。省环保局要求,深圳、惠州两市应自行组织实施流域限批;禁止新建和扩建高污染行业,并暂停高污染、高耗水行业的审批,同时,明年年底前关闭或搬迁土湖断面以下的皮革厂。同时,两市应确保在2010年底前流域内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收集和处理。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