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惠州自行实施淡水河流域限批
为确保淡水河近期水质改善、远期达标交接,深圳、惠州两市自行组织对淡水河流域实施流域限批,省环保局将视两市流域限批和污染整治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由省里进行限批。
据悉,淡水河流经深圳、惠州两市,根据要求,深惠交界断面水质应达到Ⅲ类水。但是由于流域内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淡水河水质污染严重,主要断面水质长期为劣五类。
今年,省环保局将其列入十大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挂牌督办。深圳、惠州两市也积极采取措施,污染整治取得一定成效。深圳市先后关闭41家牛皮制革厂、关闭搬迁26家重污染企业、铲除了259家违法养殖场。惠州市限期治理6家企业,关停13家企业,与7家皮革厂签订年底关闭的协议,惠阳区承诺2007年内彻底清理整顿禁养区养殖场,现已清理约1000间。目前,流域已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6座,日处理能力40.5万吨。
但总体上淡水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仍严重滞后,突出表现为重污染企业较多,结构性污染突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源治理水平较低,环保监管能力不足等,致使淡水河大部分断面长期为劣五类水质。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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