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解除对河津市流域限批
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已决定在11月1日解除对河津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限批,至此,我省流域限批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由于河津市存在部分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及违法排污问题,今年3月和7月,国家环保总局和山西省环保局分别对河津市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限批。此后,运城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七条要求和省环保局有关要求,完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启动了河津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处置,制定了《河津市汾河流域水环境事故防范应急预案》,全面开展了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并在全市开展了全面集中整治环境违法专项行动。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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