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纳入目标考核
为进一步促进城镇水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四川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四川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污水处理厂建设目标
按照“厂网并重、管网先行”的建设原则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四川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300万吨,四川每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60万吨。到2010年底,四川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75%以上。已经开工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工期按期完工,投入运行;尚未开工的,2008年底前完成可研、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按国家规划要求,争取2009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污水处理厂管理目标
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设施不配套的,要按照城市排水规划限期完成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脱氮除磷等设施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污水供应充足的,实际处理必须在一年内达到处理目标。设计能力超前的污水处理厂要分年度达到处理目标。所有污水处理厂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地表水功能要求。不能达到国家现有规定排放标准,必须限期整改;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在70%以上。
《通知》要求,要创新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机制创新污水处理厂建设机制,2008年3月底前全面完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化经营规范,使其真正成为多元化投资、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和执行到位。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将纳入市(州)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各地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对政府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污水处理收费办法,并于2007年12月底前将实施意见报省政府。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