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电厂海域总体水质符合标准
市民群众关注的大鹏湾东部电厂海域泡沫事件昨天有了结果。昨天下午,市环保局、市海洋局、大鹏街道就该泡沫事件发布联合调查报告。调查监测结果表明,东部电厂排放的废水均达到规定的环保标准,东部电厂海域总体海水水质符合海域功能区标准;排放口附近海域表面有较多泡沫,泡沫区海水表层水质个别指标超标,是由于泡沫内富集较多藻类等浮游生物造成;泡沫形成与冷却海水高速冲击以及海水温差、粘度等综合性因素有关,泡沫本身不含有害化学成分。
布设10个点位进行为期三天的连续监测采样
2007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市环保局接到大鹏街道下沙社区关于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周边海域出现白色泡沫的报告。接报后,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工作人员于上午11点半赶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于14日又组织社区、厂方、街道办召开现场沟通协调会了解相关情况,并与市海洋局、大鹏街道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泡沫事件进行调查和监测。
据了解,目前东部电厂排水分为三类,循环冷却水日排放量约180万吨/天,另外是经过处理达标后的少量工业废水50吨/天和生活污水30吨/天。循环冷却水采用海水作为冷却介质,通过海水电解制氯进行消毒,本身不添加新的化学物。工业废水主要来源于锅炉纯水设备的反冲水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经联合小组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厂使用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品。
此次调查,监测小组布设10个点位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连续监测采样,在海域设6个采样点,共监测了化学需氧量、硫化物、活性磷酸盐等共15个指标。监测结果表明,东部电厂海域海水水质符合海域功能区标准(按国家规范海面下0.5米采样)。泡沫区海水表层水质的化学需氧量、磷酸盐、挥发酚浓度超过国家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在电厂厂区内布设4个采样点,对工业废水、生活废水等进行连续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类废水均达标排放。
东部电厂排放废水达到规定环保标准
据联合调查组介绍,本次调查监测结果表明,东部电厂排放的废水均达到规定的环保标准,东部电厂海域总体海水水质符合海域功能区标准。排放口附近海域表面有较多泡沫,泡沫区海水表层水质个别指标超标,是由于泡沫内富集较多藻类等浮游生物造成。泡沫形成与冷却海水高速冲击以及海水温差、粘度等综合性因素有关,泡沫本身不含有害化学成分。联合调查组还针对市民关注的多个问题一一做出解答。
针对泡沫问题,联合调查组的结论是,东部电厂采用海水循环进行机组蒸汽冷却,泡沫产生与电厂冷却水对海水的冲击、使用LNG冷排水以及海水温差、粘度等综合性因素有关,且沿海地区电厂海水冷却一般都会产生泡沫。12日当天泡沫较多是由于最近电厂三台机组同时发电,受大流量冷却海水的高速冲击,以及使用了较大量LNG接收站的低温冷排水等原因造成。12日发现泡沫增加后,该厂已停止使用LNG冷排水,目前泡沫已经减少。另监测结果表明,泡沫主要成分为死亡的角毛藻、根管藻及大型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等生物残体,从而造成泡沫中部分指标较高。
关于臭味问题,调查表明,东部电厂没有使用产生臭气源的化学物质,海水水质监测也表明与臭气相关的污染物未出现超标;关于死鱼和腐烂问题,调查表明,电厂未使用有致毒性的化学物质,现场调查和监测过程未发现有死鱼现象;关于海水颜色问题,检测分析表明,部分泡沫颜色呈淡黄色主要是死亡藻类等海洋浮游生物显现的颜色;关于海水水质油污问题,调查认为,该厂不使用燃料油,仅在机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而监测结果也表明,电厂排水口和海域水质的石油类指标符合并远低于规定标准。
东部电厂将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
据介绍,东部电厂以天然气为燃料,是当前世界上广泛采用的环保发电方式,属于国家鼓励的清洁能源项目,该项目也经过了严格的国家审批程序:2002年2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2003年4月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环评批复,2005年11月项目港池用海、排水口用海获国家海洋局批准,2006年12月28日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检查验收。东部电厂属环保部门重点监管对象,长期的检查和监测情况表明,东部电厂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尚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据联合调查组透露,下一步,市环保部门将督促东部电厂尽快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备,进一步加强海水水质的跟踪监测和东部电厂生产排污全过程监管。同时,市环保、海洋管理部门将会同东部电厂开展泡沫产生机理专题研究,以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泡沫产生。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