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水今起实行阶梯式水价
从今天起,浙江省湖州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户污水处理费将由现行每立方米0.5元调整为0.6元。而中心城区“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也开始正式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水价将随用水量增加而递增。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用户具体执行标准是:1、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2立方米及以下的到户价格(含污水处理费,下同)每立方米1.80元;2、每户每月用水量13至25立方米的价格为每立方米2.40元;3、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上的用水量的价格为每立方米3.00元。而非“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用户的价格为每立方米1.85元。
据了解,阶梯式水价用户人口(指直系亲属)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每级水量基数可相应增加3立方米。为确保低保家庭的生活不因水价调整而受到影响,对低保家庭、低保残疾家庭、低收入职工家庭实行水费减免措施,按低保家庭50吨/年,低保残疾家庭60吨/年,低收入职工家庭60吨/年的标准在年底由自来水公司将水费返还。
此次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是经过省物价部门批复许可的。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