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在线监测监得准控得牢
超标排污就令其断电,偷排污染就令其断料,突发事故就自动停产……这一切,都会在一秒钟内完成。
山西省投资8亿元建设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将改变以往在线监测"只监不控"的局面,达到对污染源的直接控制。2007年,这项工程在全省809家企业的1112个废气排放口和549个废水排污口实施安装。2008年将扩大到所有工业污染企业,对企业排放污染物实施全天候监控。
污染源监控系统改变以往"只监不控"的局面
山西作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省份,全省共有4000多家工业企业,仅污染排放企业就有2800多家。山西30年花巨资先后建设15万台(套)污染治理设施,但是正常运转率不足一半;污染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常常和环保执法人员"捉迷藏"。山西环保执法部门组织突查、夜查,打击违法排污现象,执法成本不断加大却始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据介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成,将对在线企业的污染源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企业有超标排污行为,系统就会在第一时间内发出警报。企业必须在4小时内解决超标排污问题,否则,系统将对企业的备料系统进行断电。如果超过24小时超标排污问题还存在,系统就会对企业进料系统断电。如果企业环保设备偷停不运转或发生事故,系统会立即启动紧急执行程序,马上命令"执行系统"给排污企业停产。如果排污单位不能自觉维护好这套监控系统,造成上传数据不正常,系统仍然会报警和发出停电命令,从而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出台系列法规、文件,确立监控系统的法律地位
2007年9月26日,山西省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一项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条例规定,市县政府要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污染企业要在规定期限内安装污染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全省统一的污染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违法排污的企业,环保部门可通过监控体系直接采取监控措施。这项地方性法律条例的出台,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有了法律保障。
在此之前,山西省政府决定,投资8.5亿元在全省8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推广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要求建设资金以自筹为主,省政府补助20%,各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为此,山西省环保局出台了《关于在全省重点企业推广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施意见》、《关于统一建设2007年山西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通知》、《山西省重点污染企业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奖惩办法》等文件,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安装或缓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各级环保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企业说情和推卸责任。对于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的企业,如果在2007年年底或2008年初之前不能完成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鉴于大部分企业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废水"零排放",对以污水"零排放"为理由不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一律不批准;凡未如期安装监控设施的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提前安装到位的100家企业优先给予资金补助。
环保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紧锣密鼓建设污染源监控系统
2007年11月15日,山西省省委书记张宝顺到山西省环保局调研。他专门视察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试点工程,并亲自做了对太钢的操作控制。他对山西省环保局局长刘向东说,污染源自动监控思路清楚,技术过关,示范成功。他要求省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要尽快建设、尽快投入使用、尽快见到实效,真正建成这项合乎科学和法律要求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程。
2007年12月4日,山西省环保局就加快推进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作了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加快推动监控系统建设进度。山西省环保局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对全省在11个城市确定的第一批污染源监控企业进行督促落实,对逾期不安排建设资金的企业,实行最高限行政处罚;对未及时缴付货款的市县,省环保局停止其所有新建项目的受理审批,停止其所有新建项目总量的核定,停止一切环保资金的申请受理。并要求中标厂家一周内与企业签订合同并开始倒计时,两个月之内全部安装起来。对完成任务好的中标厂家,提前付款;对完成任务差的,按合同规定追究责任直至零付款。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集中力量一周内完成对已安装的监控设施的认定工作。
据悉,目前,山西省财政厅安排的1.4亿元建设补助资金已经到位,企业自筹资金也达到近4亿元。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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