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污水处理厂“晒太阳”将被行政问责
“污水处理厂绝不能成为‘晒太阳工程’!”1月9日,副省长张大卫在全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及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营、擅自停运或处理不达标、处理费征收不到位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对市、县政府予以行政问责。
目前,河南省已建成13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124座生活垃圾处理场。但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等因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尚不能完全发挥作用。
张大卫表示,要切实抓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规范运营管理,2006年年底前竣工的污水处理厂,今年5月底前要全部实现稳定规范运营;2007年年底前竣工的污水处理厂,今年10月底前要实现稳定规范运营。
张大卫指出,要提高污水处理率,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管网配套是关键。要充分利用好中央配套管网专项资金,加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已建成的垃圾处理场要加快完善配套设施设备,尽快形成无害化处理能力。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郭亮编辑,2008年1月11日)